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NLSPS)

概覽

「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NLSPS)旨在配合「專上學生資助計劃」(FASP),提供貸款以協助就讀以自資形式開辦並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程度的課程的合資格學生繳付學費。

遞交申請的注意事項清單

請遞交下列文件至學生資助處(「學資處」)以完成網上申請:

  • 網上申請時

    • 申請人可透過網上即時繳費、自動櫃員機(ATM)或親身前往香港上海滙豐銀行(HSBC)分行繳付行政費。詳情請參閱「繳交行政費須知」
    • (如經ATM或HSBC分行繳付行政費)請在「第五步」上載繳付行政費的銀行交易通知書、戶口存款單或ATM轉帳通知書的檔案。
  • 成功遞交申請日期起計七個曆日內

    • (如選擇以書面方式簽署)已簽妥的「聲明書」:可於網上申請的「第七步」或「職學戶互通」網上平台內的「已遞交的申請」頁面下載「聲明書」。檔案受密碼保護。密碼為你的香港身份證號碼首六字元。如你的香港身份證號碼是「A123456(7)」,檔案密碼則為「A12345」;
    • (如申請人沒有香港特區居留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銀行帳戶證明文件的副本:該文件須載有申請人的姓名(與香港身份證上的姓名相符)及帳戶號碼,例如銀行儲蓄戶口存摺首頁、銀行提款卡或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銀行月結單。有關銀行帳戶必須是申請人的個人港元儲蓄/往來(支票)帳戶,而申請人必須為該帳戶的唯一持有人。定期存款帳戶、信用卡帳戶、外幣帳戶、私人貸款帳戶及證券/投資帳戶均不接納;以及
    • 如申請人沒有香港特區居留權在本學年的課程開始前,申請人或其家庭已連續在香港特區居住滿三年的證明文件副本:如「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但並不包括以下簽證/進入許可:
      (i) 學生簽證/進入許可;
      (ii)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簽證/進入許可;或
      (iii) 由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而有關學生獲發簽證/進入許可時已年滿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