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計劃下,最高的資助金額包括下列款項:
應繳給有關的本地院校的學費 (不包括研究生的延讀費)
所屬學系的學習支出 閱讀更多若有關申請人在本學年全年接受有薪實習訓練,學習支出一般將不適用。不過,學資處會按院校所提供的資料個別考慮某一課程是否可獲學習支出。
必須繳付的學生會會費
生活費貸款
最高的貸款額用以支付生活支出。所有學生均有相同的最高貸款額。於2022/23學年的最高貸款額為55,560元。
為合資格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提供的院校宿舍津貼
在2022/23學年,每名合資格學生閱讀更多合資格獲發「院校宿舍津貼」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須:-
- 符合「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申請資格,及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及
- 經就讀院校核實在相關學期內居住於院校提供的宿舍*;
(*需獲院校確認於學期內75%或以上時間為宿位的註冊宿生。所有並非居住在院校提供宿舍的學生,例如學生個別租住或拼租私人單位,並不在資助範疇內。)
可獲「院校宿舍津貼」的最高款額為9,970元。
合資格學生無需另行申領「院校宿舍津貼」。
「院校宿舍津貼」按學期發放,受惠學生實際可獲的津貼須按其在「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下所評定的資助幅度而定。津貼額計算基礎為學生實質應繳的宿費(扣除其他宿費津貼或減免後)或每年9,970元/每學期4,985元,以較低的款額為準。
如就獲發津貼的資格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152 9000。
如就津貼發放的安排有任何查詢 ,請致電3102 3026/3102 3027 資助發放組。
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的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
每名合資格學生閱讀更多合資格學生須:-
- 符合「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申請資格,及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 及
- 已獲專業評估確認有至少一項的特殊教育需要,包括特殊學習困難、智障、自閉症、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肢體傷殘、視覺障礙、聽力障礙及言語障礙及精神病患。
於2022/23學年可獲最高額外9,420元學習開支助學金,實際可獲的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須按其在「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下所評定的資助幅度而定。
合資格學生請於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填妥申請表,並透過下列其中一個途徑交回學資處:
- 郵寄到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1樓審核組(1A)申請處理總務組;或
- 傳真至2519 8512
在任何情況下,申請表最遲須於2023年3月31日送交學資處。
對領取傷殘津貼的學生的支援
學資處會考慮向領取傷殘津貼的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及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申請人提供額外資助。請在申請書中述明有關資料,並夾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