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 (TS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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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是一項為就讀學額全數由公帑資助的認可專上課程的合資格全日制學生而設,須經過家庭入息及資產審查的資助計劃。資助包括助學金及/或貸款。

申請資格

  •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合資格在2024/25學年申請「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TSFS」):

    1. 在2024/25學年於下列院校修讀學額全數由公帑資助的認可專上課程的註冊全日制學生;#

      • 在2024/25學年納入於本計劃內的院校(適用於2024/25年度的更新版本)
        • 香港大學
        • 香港中文大學
        • 香港理工大學
        • 香港浸會大學
        • 香港城市大學
        • 香港科技大學
        • 嶺南大學
        • 香港教育大學
        • 香港演藝學院
        • 菲臘牙科醫院
        • 職業訓練局轄下的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資訊科技學院、中華廚藝學院及國際廚藝學院、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和海事訓練學院
    2. 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申請人或其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
      (備註:這並不包括持以下簽證/進入許可的非本地學生:

      • 學生簽證/進入許可;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簽證/進入許可;或
      • 由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而有關學生獲發簽證/進入許可時已年滿18歲。)
      *

      沒有香港居留權(即香港身份證出生日期一欄下方沒有英文字母「A」)的申請人,須在遞交申請時一併提供進入香港的許可證明文件副本,例如「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受養人簽證等。

      注意︰申請人只可於同一學年內就一個認可的全日制課程申請資助。如申請人申請了「專上學生資助計劃」(「FASP」),在同一學年內便不可同時申請「TSFS」。

為合資格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提供的院校宿舍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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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便有資格領取「院校宿舍津貼」:

    1. 符合「TSFS」的申請資格並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及
    2. 經就讀院校確認在相關學期內75%或以上時間為院校宿舍的註冊宿生。(備註:所有並非居住在院校提供宿舍的學生,例如個別租住或拼租私人單位的學生,並不符合「院校宿舍津貼」的資格。)
  • 合資格學生無需另行申請領取「院校宿舍津貼」。

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的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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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便有資格領取「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

    1. 符合「TSFS」的申請資格並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 及
    2. 已獲專業評估確認有至少一項的特殊教育需要,包括特殊學習困難、智力障礙、自閉症、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肢體傷殘、視覺障礙、聽力障礙、言語障礙及精神病。
  • 如申請人希望申請「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請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填妥申請表[ 紙本申請 / 電子申請#]。

    紙本申請可透過下列其中一個途徑交回學生資助處(學資處):

    • 郵寄到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1樓審核組(1A)申請處理總務組;或
    • 傳真至2519 8512。

    注意:在任何情況下申請表最遲須於2025年3月31日送抵學資處。

為領取傷殘津貼的學生提供的特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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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資處會考慮向領取傷殘津貼的申請人提供額外資助。有關申請人可在「TSFS」申請書中述明有關資料,並夾附證明文件。他們並不需要另外填寫其他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