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 (TS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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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是一项为就读学额全数由公帑资助的认可专上课程的合资格全日制学生而设,须经过家庭入息及资产审查的资助计划。资助包括助学金及/或贷款。

常见问题

怎样填写申请书? - 收入
甚么是入息证明文件?
如家庭成员是 受雇人士 ,可提供以下任何一种文件:
  • 2023-24 财政年度由税务局发出的评税及缴纳税款通知书副本 (IRC6401 表格)
  • 雇主为雇员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副本(IR56B 表格)∕ 由雇主填报有关其雇员行将停止受雇的通知书(IR56F 表格)∕公务员薪酬表格(IR56C 表格)
  • 全年粮单∕粮袋副本
  • 用作薪金自动转帐的银行存折影印本(请圈起或以下线标示所有薪金转帐并加以注明)
如家庭成员是 经营业务者 ,可提供以下文件:
  • 2023-24财政年度由执业会计师核实的经营损益表
如没有上述文件,可自行拟备损益表或收入自述书(请参考样本

如家庭成员是 自雇人士或临时工人 ,可提供以下文件:
  • 支付薪酬给雇员以外人士的通知书(IR56M 表格)
  • 如没有任何收入证明,可自行以书面详列各项收入或自行拟备损益表 (可参考样本
如申请人在2024/25学年(包括在2024年暑假的期间)获发研究生助学金或由院校聘任已/将获得的收入,可以提供以下文件:
  • 申请人的聘请信或合约副本或院校的书面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等。
我的父亲是的士司机,那部的士是向车行租赁的,并没有雇主,该怎办?
如果你的父亲没有雇主,他属于自雇人士或从事自由行业。他须向学资处递交 2023-24财政年度的经营损益表。如他不能提供由执业会计师核实的损益表,请他自行拟备一份损益表(请参考样本)。
我的父亲是散工(临时工),以现金形式发放薪金,我应递交甚么资料去证明他的入息?
如未能提供任何收入证明,申请人可到职学处网页下载收入自述书自行以书面详列各项收入。
我的父亲自行经营业务,应递交甚么证明文件?
如果你的家庭成员自行经营业务,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该公司的商业登记证;
  2. 由执业会计师核实的经营损益表及该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显示该公司的收入及资产净值。假如该公司并非以3月31日作为结算日,你可递交截至早于2024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3. 一般来说,学资处会接受经由执业会计师核实的经营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若没有该类证明文件,你亦可自行拟备经营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请参考申请指引附录()及()样本。如你因任何理由未能提供上述文件,请在申请书的第 12 步「补充资料」加以说明。
我母亲的公司发放了年终奖金,我是否须要填写有关资料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是。家庭成员的「收入」是指其全部收入,包括假期补薪、花红、奖金、佣金、 小帐、各种津贴、代通知金、以及兼职收入等。请在申请书第 6 步「家庭收入」输入这笔收入。
我在去年有全职工作,是否须要填报入息及递交证明?
你在 2024/25 学年修读全日制课程后,假如已没有全职工作,便不须填报。但如你仍继续从事全职工作,请在申请书第12步「补充资料」栏内说明在 2024/25 学年的全职工作,并申报你在 2023-24财政年度的整年全职工作收入及提供相关证明。学资处在审核你的 2024/25 学年资助申请时,便会考虑你在上个财政年度的收入。
我正领取社会福利署发放的伤残津贴,是否须要提供资料?
学资处会考虑对领取伤残津贴的申请人提供额外的资助。请于申请书第 2 步「申请人个人资料」输入有关资料并附上证明文件。
我的父母现正接受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是否仍需要递交其入息证明文件?

否。如你的父母于整个评核年度(即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或递交申请时正领取综援,你便可使用综援家庭简化申请书。你在递交申请书时只须夹附下列文件:

  • 你及你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副本(如你于过去三个学年曾成功申请学资处为专上学生而设的资助计划,并于申请时曾提交你自己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副本及家庭成员的香港身份证副本,而有关证件上的个人资料至今没有改变,便无需在此次申请再次提交。);
  • 由你所属院校发出的学生证副本;及
  • 你本人用以领取学生资助的银行帐户存折首页或月结单副本,该副本必须显示你的姓名及帐户号码。如你尚未有银行账户,请尽快开立并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该账户的号码及证明文件。

如你父母曾经接受综援但并非于整个评核年度或递交申请时正领取综援,你需要于完整版申请书填报他们的收入及资产资料,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我的父母已离婚,我是否须要填报父亲/母亲在 2023-24 财政年度向我家庭提供的赡养费/补助款?
是。若你的父母已离婚,你须要填报父亲∕母亲在 2023-24 财政年度向你家庭提供的赡养费∕补助款。
我的父母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但他们已分开十多年。我现与父亲同住,与母亲则甚少联络,并不知道她的入息,该怎办?
如你的父亲或母亲并非与你同住(你入住宿舍∕租住其他单位的情况除外),你须在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加以说明。如可提供有关家庭状况的证明文件副本,请一并递交。
我的父亲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同时任职多份工作,我应怎样填写他的收入及雇主资料?
你须在申请书第 6 步「家庭收入」输入他于 2023-24 财政年度所有工作收入的总额,并以列点形式清楚标示职位及雇主资料,并在申请书第12步「补充资料」详列他在不同工作下的收入。请附上各份工作的入息证明文件。
我的姊姊曾经转过几份工,我该怎样填报她的入息及雇主资料?
假如你的姊姊未婚并与你家庭同住,请你在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一栏输入她的个人资料。至于收入,你须在申请书第 6 步「家庭收入」输入她于 2023-24 财政年度所有工作收入的总额及雇主资料,并在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详列她在不同工作下的收入。请附上入息证明文件。
在 2023-24 财政年度我父亲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下作出了供款,我是否须要填报父亲收入时包括他所作出的供款?
否。你在填报家庭成员的收入时不须包括他在强积金计划下所作出的供款。如你提供的入息证明文件没有显示他就强积金计划下所作出的供款数目,你可附上其强积金周年供款结算书以便学资处作出相关的计算。
我的叔叔为我的家庭代缴租金及家庭成员的保险费,是否须要填报?
是。若其他人(包括于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申报的其他家庭成员、并非与申请人同住的兄弟姊妹、离异的父母、亲友等)为你家庭代缴任何费用,例如楼宇供款、租金开支、保险费及/或还款等费用,你应在申请书第 6 步「家庭收入」下「任何人向你及/或家人提供的补助款」一栏输入有关金额,并提供证明文件副本。
我同住的兄弟姊妹于 2023-24 学年获得研究生助学金或由院校聘任而获得的收入,我是否须要填报及递交证明文件?

如你同住的兄弟姊妹于 2023/24 学年获得研究生助学金(studentship)或由院校聘任所获得的收入与各项津贴,都应填报于申请书第 6 步「家庭收入」下「未婚兄弟姊妹的入息/就学资料」,以及递交相关的证明文件。此外,请在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注明有关家庭成员在 2024/25 学年是否仍已∕将获得该收入。你兄弟姊妹可提交聘请信或合约副本或院校的书面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等。

注 : 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助学金;担任教学助理、研究助理、研究员、研究生助教、助教、导师、学生研究助理等所获发的报酬/收入/助学金;参加厂校研究合作计划/由院校自行举办或与其他各方合办的任何计划所得的收入。
我同住未婚的兄弟去年曾经失业,应如何申报?
假如同住未婚的兄弟姊妹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曾经失业,请在收入自述书或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中说明失业的时间及原因,亦可提供税务局发出的入息证明、解雇信或其它失业证明文件(如有)。
我父亲向银行借取$60,000 个人贷款并须每月还款予银行。请问用以偿还贷款的款项可否从家庭收入中扣减?
只有患有痼疾的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医疗开支可获扣减。其他开支,包括用以偿还个人贷款的款项,均不能从家庭收入中扣减。然而,你可于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中向学资处透露家庭成员的负债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怎样填写申请书? - 资产
我父亲的其中一个银行户口因长期没有使用而被冻结,是否需要填报该户口?
是。你父亲须尽快向银行申请补发该户口由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记录,让学资处审核申请。你在递交申请书时,须夹附所有你及你父母的银行户口的证明文件的影印本。影印本必须显示帐户持有人的姓名及帐户号码(例如存折一页),以及由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所有提存记录。
电子钱包(例如PayMe ,AlipayHK)的结余是否需要申报?
是。你需于申请书第 11 步「家庭资产 - 其他资产」中输入这些帐户截止2024年3月31日的结余金额。
我的父母拥有一个私人物业。我是否须要填报有关资料?

未婚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必须于申请书第 10 步「家庭资产 - 物业/土地/车位、车辆/船只及生意」输入包括第一所(不论是租用或自置)由你及你父母自住的楼宇资料。然而,你不用输入其截至 2024年3月31日的市值。如你的家庭拥有第二所物业,你须把该物业的市值输入在内。

除第一所自住楼宇外,申请人须就其拥有的其他物业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买卖合约、楼契、地契等,以证明有关物业的拥有权。
  2. 按揭文件(如适用),显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偿还的贷款额。
  3. 有关物业由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张差饷单。若无差饷单,请于第 12 步「补充资料」加以说明。
  4. 若该家庭成员所占权益少于 100%,请提供证明文件。
我的父母在内地拥有一个私人物业及银行户口。我是否须要填写有关资料?
是。任何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方的家庭资产均须于申请书申报及提供证明文件。
我父母亲所拥有的土地是十多年前由祖父传下来的,不知现时的市值。我该怎样填报?
一般来说,你可透过银行或地产公司获得一个市价的估值。
我的母亲与外婆有一联名帐户,该如何填报有关资料?
假如你、你父亲或母亲(若你已婚,则指配偶)与其他家庭成员或人士共同拥有联名帐户,你须在申请书第 7 步「家庭资产–银行存款」下的「联名帐户」清楚注明有关帐户是与何人共同持有,并填上该帐户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结余。
我父亲的货车在2024年4月1日后变卖了,我是否仍要在资产一栏填报?
是。在截至2024年3月31日拥有的资产均须在申请书第 7 步至第 11 步填报。但你可在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加以说明。
我在搬家时遗失了部分银行存款的月结单,该怎办?
申请人必须提供银行月结单让学资处审核其申请。若你遗失有关文件,你须向银行申请补领,并尽快交回学资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须夹附所有港币或外币的储蓄 ∕定期∕支票∕零存整付∕综合理财户口等证明文件的影印本。影印本必须显示帐户持有人的姓名及帐户号码,以及由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所有提存纪录。请勿将两个存折影印在同一张纸上。
我的父母已离婚,法庭把我的抚养权判给我的父亲,但现时我与母亲同住。我该怎样填报他们的资产?
你应在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详细说明你们之间的关系及你是否由你父母供养。学资处会按个别情况决定如何评核你的家庭收入及资产。
我的父/母作为保单持有人持有一份保险,但是我并非该份保险的受保人/受益人。我是否需要填报该份保险?
是。你及∕或你父母在截至2024年3月31日拥有有现金价值及红利的储蓄或与投资连系保险计划(不论受保人∕受益人是谁),均须在申请书第 9 步「家庭资产–保险」输入。
我是否要填报我兄弟姊妹或祖父母的资产?
否。如你未婚,你只须在申请输入你本人及你父母的资产。如你已婚,则须在申请输入你本人及你配偶的资产。但若有其他人士代你及∕或你父母管理资产,有关资产亦须于申请内填报。
我父亲向银行借取$60,000 个人贷款并须每月还款予银行。请问该笔贷款能否从家庭总资产中扣减?
任何家庭成员的负债均不能从家庭总资产中被扣减。然而,你可于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中向学资处透露家庭成员的负债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怎样填写申请书? - 家庭成员
我已婚,但我与太太仍与父母同住,我该如何填报?
一般来说,已婚的申请人只须输入其配偶及子女的资料。配偶的入息应于申请书第 6 步「家庭收入」申报,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资产则应按类别在申请书第 7 步至第 11 步输入。但如有其他人给予你补助款或援助金,应于申请书第 6 步「家庭收入」下「任何人向你及/或家人提供的补助款」一栏内输入。
我与哥哥及嫂嫂同住,我是否须要输入父母的资料?我又该怎样输入哥哥及嫂嫂的资料?
如你并非与父母同住,请在申请书第 12步「补充资料」说明。除非你不是由父母供养,否则你仍须在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输入你父母的资料及于申请书第 6 步至第 11 步 输入他们的入息和资产资料。至于你哥哥及嫂嫂的资料,应输入在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下「其他家庭成员」一栏内。
我的祖父住在安老院,而全部费用由我父母支付,我该如何填报?
如你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入住安老院而全部费用由你父母支付 6 个月或以上,请把他们的资料输入到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下「受供养祖父母」一栏及附上所有于 2023-24 财政年度缴付的安老院院费收据。
我的姐姐及姐夫与我们一家同住,他们是否我们的家庭成员呢?
简单来说,只有申请人、申请人父母以及与他们同住而未婚的兄弟姊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才会被视为家庭成员,其他亲属均属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下「其他家庭成员」。因此,你应在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下「其他家庭成员」一栏输入你姐姐及姐夫的资料。
我的母亲及其他兄弟姊妹仍在内地居住,我该怎样填写他们的资料?
你应把他们的资料输入到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下「其他家庭成员」一栏。但假如你的父母只因工作关系而在外地居住,你仍须在完整版申请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输入他们的个人资料及于申请书第 6 至 11 步输入他们的收入及资产等资料,并在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说明他们的工作地点。
我居住内地的母亲和兄弟姊妹仍由父亲供养,我该怎样填写他们的资料?他们可否被视为家庭成员?
你应把他们的资料输入到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下「其他家庭成员」一栏。若非香港居民,有关成员不会被视为家庭成员。但假如你的父∕母要照顾居于内地或其他地方的家庭成员,你可将有关详情(例如你父亲每月滙给在内地居住的母亲及兄弟姊妹的滙款金额、内地母亲及兄弟姊妹的年纪及工作情况等)输入到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内。学资处将按个别情况考虑可否给予特别处理。
我的父母已移居外地,我该怎样填写?
你应在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详细说明:
  1. 他们何时及透过哪种方式(例如投资移民、与亲人团聚等)移居到哪个国家,他们是否仍有物业∕资产在香港;
  2. 你何时返回香港(若适用)及在香港如何维持生计;
  3. 你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亲友有否对你提供任何经济援助。
请说明你现时及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所获得的补助款额。
如在外地求学的未婚兄弟姊妹在 2024 年 1 月返回香港并在 2024 年 2 月开始就业,我该如何填报?
如你的兄弟姊妹于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回港,其个人资料及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收入必须在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及第 6 步「家庭收入」输入。此外,你亦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你兄弟姊妹在外地求学的实际时间。
我未婚但并非与父母同住(例如我入住宿舍/租住其他单位),而我的未婚兄弟姊妹则与父母同住。我应怎样填写与父母同住的未婚兄弟姊妹的资料?
你应把与你父母同住的未婚兄弟姐妹的资料填报在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下「未婚兄弟姊妹」 一栏,并输入申请书第 6 步「家庭收入」下「未婚兄弟姊妹的入息/就学资料」。
我的父母已离世,我与姑妈一家同住并由他们供养,我是否需要填写他们的资料?
任何不属家庭成员但与你及∕或你父母同住的人士皆视作「其他家庭成员」,你需要于申请书第4步「家庭成员资料」的「其他家庭成员」输入他们的个人资料。如此部分的人士或其他人士有给予你补助款,例如零用钱、补习费或学费等,请输入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总补助款。
我的父亲早年失踪,母亲亦已另组家庭,失去联络。我现时与祖父母同住,该怎办?
请在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说明及提供资料,例如社工信、报案纸等证明有关情况。你亦可以附上信件详细说明你的情况,学资处会按个别情况决定如何评核你的家庭收入及资产。
怎样填写申请书? - 医疗费用
我的母亲患有风湿关节炎,时常光顾中医及到药房买药,是否属于痼疾?
一般而言,如你的家庭成员领取社会福利署发放的伤残津贴,他们的医疗费用便可获得扣减。至于其他疾病,学资处将视乎个别情况,作出考虑。你应要求医院∕诊所∕注册医生发出一份医疗证明书以递交给学资处,并提供由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所支付的有关医疗费用收据。
怎样填写申请书? - 其他
我暂时未能提供部份证明文件,可否在递交申请后补交?
你必须先在申请书第12步「补充资料」列出及说明暂时未能递交的资料/文件项目、原因及何时能补回等,并于稍后主动补回有关资料/文件。倘若你在递交申请书时没有申报/提供所需资料/证明文件,而有关资料/证明文件是在学资处查询后才申报/提供,你的申请会被视作误报或漏报资料处理,学资处可拒绝你的申请。申请人可在申请前到职学处网页下载证明文件影印本清单[TSFS/RM (2024)]以作参考。
我现时住在宿舍,间中才回家一次,住址一栏该如何填报?
为方便学资处职员与你联络,你可在申请书第5步「地址」的通讯地址一栏填报宿舍地址,然后在住址一栏填报你父母的住址。
我已递交申请书,但我在10月刚转到同校或「本计划」下另一院校就读另一课程,我是否须要重新递交申请书?
你递交申请书后,如就读课程资料有任何变更,应立即填妥表格课程资料通知书(TSFS/C/18B)(纸本表格 / 电子申请#)通知学资处。有关表格可在职学处网页下载。学资处会即时更新你的资料,你无须重新填写另一份新申请书。
我已婚,但我仍要供养我的父母,我是否须要填写有关资料?
如申请人已婚∕分居∕离婚∕丧偶及仍须供养父母,可将详情(例如每月须支付的补助款)填报在申请书第12步「补充资料」中,以便学资处考虑。
学资处已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给我超过三星期,但我的父亲刚刚受了伤,在未来多个月可能无法工作,我是否可提出复核申请?

一般而言,你应在申请结果通知书发出日期起计算的3星期内提出复核申请。不过,假如在复核限期过后,你的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以致有可能影响你从家庭中可获得的经济支持,你仍可提出复核申请。但你必须在以下限期内向学资处要求复核所获得的资助额:

  1. 在申请结果通知书发出日期起计算的 3 星期内;或
  2. 在 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两者以较后日期为准。

你应于递交复核申请时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我父亲在内地工作,不在香港,我该怎样完成声明书?
你可列印申请书及声明书,然后寄给父亲细阅及签署,否则,你的申请将不获接纳。但假如你因特殊理由(例如你和父母关系恶劣,或你父母已离婚)而无法找到父母亲自签署,你应在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详细解释。学资处将按个别情况考虑是否接纳你的解释。假如你没有提供任何解释,学资处或许会将声明书退回给你,让你补回签署后再次递交。这样将会延误学资处处理你的申请。请紧记,你不能替他人代签声明书,否则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下的罪行。
若我的家庭成员人数在2024年3月31日后有所改变,是否须要通知学资处?
若申请书第 4 步当中的家庭成员人数(就未婚申请人而言,父母、同住未婚的兄弟姊妹及受供养祖父母;假如申请人已婚,则指其配偶及子女)在2024年3月31日后有所改变(例如同住未婚兄弟姊妹迁出∕结婚或家庭成员去世),申请人须在申请书第12步「补充资料」申报有关情况,并附上有关文件。假使有关家庭成员人数的改变是在递交申请书后才发生,申请人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学资处及附上有关文件。学资处会按个别情况考虑可否给予特别处理。
我正在领取社会福利署(社署)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若我符合「本计划」的申请资格,是否不再符合资格申领综援?如果我在停止获发综援与未获学资处发放资助期间遇有经济困难,该怎办?
就读学额全数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或公帑所资助的认可课程并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本计划」下的资助。若你符合「本计划」的申请资格一般不会符合资格申领综援。由2014年4月起,社署在计算综援家庭的租金津贴时会将就读专上课程的学生计算在内,使综援家庭所获发的租金津贴不会因为有成员接受专上教育而受影响。如果你在停止获发综援与未获学资处发放资助期间遇有经济困难,有关的综援个案申请人可与社署相关的社会保障办事处职员联络以寻求协助。在特别安排下,有需要的学生可以「贷款」方式继续获发综援,而有关的综援个案申请人须于该学生收到学资处发放的资助款项时,立即退还在该段期间以「贷款」方式获发的综援。
我父亲的银行户口内有一些不属于收入的存款,是否需要提供资料以及应如何填报?
为确保填报在申请书上的家庭经济状况属实,学资处会询问个别提款/存款的用途。为加快处理你的申请,请在各类存款及/或提款旁边加上说明,并尽量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尤其是$100,000或以上的金额(可能是定期存款);并非整数的金额(可能是定期存款或股票的利息);以及定期存入的款项及支票(可能是兼职收入或亲友提供的家用/汇款/补助款)。如有需要,学资处仍会就有疑问的提款/存款要求你澄清/解释,及提供证明文件。
我父母在2023-24财政年度曾获政府发放一次性的津贴,有关津贴会否计算为我的家庭收入或资产
一般而言,政府恒常资助计划的津贴均不会视作家庭入息计算,但计算家庭资产时不会获扣减;至于一次性的政府津贴可获豁免,不会视作家庭入息计算及有关年度的家庭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