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教育文凭 / 毅进文凭学费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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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教育文凭 / 毅进文凭学费发还为合资格的学员提供学费发还的资助。符合资格的学员在学年结束后可获发还30%、50%或100%实际已缴付的学费。

申请资格

  • 所有全日制或兼读制的应用教育文凭学员及兼读制毅进文凭学员,凡成功修毕一个科目(即出席率达80%及整体评核及格),均可获发还有关科目实际已缴付的30%学费。#
    1. 如学员在报读应用教育文凭/毅进文凭课程前曾受惠于指定夜间成人教育课程资助计划,仍可就应用教育文凭/毅进文凭课程取得学费发还。曾取得应用教育文凭/毅进文凭课程学费资助的学员需向特区政府退还从应用教育文凭/毅进文凭课程的全数资助才可申请指定夜间成人教育课程资助计划。此外,学员于同一学年同时修读应用教育文凭/毅进文凭课程及指定夜间成人教育课程资助计划下认可办学机构的夜间中学课程,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课程申请学费发还。
  • 应用教育文凭/毅进学员最多只可申请八个为取得应用教育文凭/毅进文凭而必须修读科目的学费发还。
  • 如学员修读应用教育文凭及毅进文凭课程,学员只可就该两个课程合共取得八个科目的学费发还。
  • 就曾获发还学费的毅进文凭课程科目,该学员将不能再次于应用教育文凭课程申请相同科目的学费发还。例如:如学员曾获发还毅进文凭课程中文科的学费,他/她便不能申请应用教育文凭课程中文科的学费发还。 
  • 学费发还会以科目为单位,即使学员有部份科目不及格,他们仍可就其他及格及出席率达80%的科目获得学费发还。
  • 如学员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提交「学生资助计划综合申请」 并通过入息审查,学生资助处会向他发出符合「全额」或「半额」资助幅度资格证明书。把填妥的资格证明书交回就读院校以核实学员的就学资料后,可获发还成功修毕科目实际已缴付的50% / 100%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