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上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 (NLSPS)

概览

「专上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NLSPS)旨在配合「专上学生资助计划」(FASP),提供贷款以协助就读以自资形式开办并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副学士学位、高级文凭或学士学位程度的课程的合资格学生缴付学费。

递交申请的注意事项清单

  • 请递交下列文件至学生资助处(「学资处」)以完成网上申请:

    • 网上申请时

      • (如经ATM或HSBC分行缴付行政费)在「第五步」上载缴付行政费的银行交易通知书、户口存款单或ATM转帐通知书的档案。(详情请参阅「缴交行政费须知」)。
    • 递交申请日期起计七个历日内

      • (如选择以书面方式签署)已签妥的「声明书」:可于网上申请的「第七步」或「学资处电子通 – 我的申请」网上平台内的「已递交的申请」页面下载「声明书」。档案受密码保护。(密码为你的香港身份证号码首六字元。如你的香港身份证号码是「A123456(7)」,档案密码则为「A12345」。)
      • (如申请人没有香港居留权)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银行帐户证明文件的副本:该文件须载有申请人的姓名(与香港身份证上的姓名相符)及帐户号码,例如银行储蓄户口存折首页、银行提款卡或最近三个月内发出的银行月结单。有关银行帐户必须是申请人的个人港元储蓄/往来(支票)帐户,而申请人必须为该帐户的唯一持有人。定期存款帐户、信用卡帐户、外币帐户、私人贷款帐户及证券/投资帐户均不接纳
      • (如申请人没有香港居留权)在本学年的课程开始前,申请人或其家庭已连续在香港居住满三年的证明文件副本:如「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但并包括以下签证/进入许可:
        (i) 学生签证/进入许可;
        (ii)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签证/进入许可;或
        (iii) 由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签发的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而有关学生获发签证/进入许可时已年满18岁>

      详情请参阅「证明文件清单」(NLSPS_SD_C)「申请程序」第三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