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空缺
職位(1):暑期實習生(一般行政)
職位(2):暑期實習生(財務)
職位(3):暑期實習生(資訊科技)
薪酬︰每月港幣11,20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在2024/25學年就讀由本地或海外專上院校提供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應屆畢業生除外);
-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以及
- 熟悉微軟辦公室應用程式。
證明文件:在提交申請表格時,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相關文件,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註︰
- 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或以電郵、傳真等方式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面試時間約為2025年4月至5月。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及
-
本處不會為缺席遴選面試者另行安排面試,有關的申請亦不會再作處理。
職責︰
(1) 暑期實習生(一般行政)
- 協助檢視各項資助計劃的宣傳及推廣物品以及網頁的內容等;
- 於各項資助計劃的行政事宜上提供支援,更新相關指引和使用者手冊以及進行用戶驗收測試;
- 於服務櫃位或推廣地點等協助處理公眾對各項資助計劃的查詢;
- 編製統計報表及進行數據分析,並協助檢視各項資助計劃的工作流程及提出優化建議;
- 協助準備培訓資料、收集及分析學員對培訓課程的意見及為培訓計劃提供意見;以及
- 就一般辦公室行政、檔案管理及人力資源管理等事宜提供支援。
(2) 暑期實習生 (財務)
(主修工商管理或相關學科的申請者會獲優先考慮)
- 協助處理及分析學生貸款及資助發放的數據,以及為償還貸款帳戶編製相應的報表;
- 協助處理分期還款個案及相關報告;以及
- 協助就處理資助發放的數據進行獨立檢視,以及準備銀行對賬和系統對賬報告。
(3) 暑期實習生 (資訊科技)
(主修資訊科技或相關學科的申請者會獲優先考慮)
- 協助開發系統以及其維護程序;
- 就部門資訊科技提供支援及協助推行資訊科技相關的項目;以及
- 評估和研究新硬件、軟件及技術。
工作地點︰
暑期實習生將會分派至下列其中一個地點工作︰
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
- 九龍觀塘海濱道 181 號
- 九龍觀塘偉業街 180 號
學生資助處
-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
- 九龍啟德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
- 九龍旺角道1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
- 新界葵興興芳路166-174號葵興政府合署
-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388號中染大廈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生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獲取錄者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遇有職務需要,可能須不定時及在周末或公眾假期工作。 如須超時工作,會獲補假作償。聘用期約兩個月由2025年7月起至8月止 (實際的聘用期將視乎當時的工作情況而略有不同)。
福利:
受聘人在符合《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及病假(如適用)。
申請手續︰
-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 就業輔導中心索取及遞交申請表格。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 在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現正於香港以外的大專院校參與交換生計劃的本地大專院校學生除外),須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載指定申請表格,並將已填妥的表格,連同學業成績表副本及其學生身份的證明文件,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郵戳為凖)郵寄至下述查詢地址遞交申請。信封面請清楚列明「申請2025年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如以郵寄方式申請,請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只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 申請人只可申請一個職位。請於申請表格上的「申請實習空缺名稱」一欄中清楚註明所應徵的職位。
- 請於申請表格上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 逾期遞交、未妥為簽署的申請表格、資料有缺漏/並未附上有關證明文件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是次招聘並不接受網上申請。
查詢地址及電話: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九龍觀塘海濱道181號19樓
經辦人:助理部門秘書(招聘及編制)2
電話:3897 1799
截止申請日期︰
2025年4月4日 下午6時正
附註:
-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職位。
-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發出聘書時的規定為準。
-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評核。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人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人士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 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於招聘程序完成12個月後全部銷毀。
- 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必須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或所提供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具有有關職位所規定最起碼的學歷、工作經驗等。
- 提交申請表格後,表格內所提供的資料如有任何更改時,申請人須通知所屬院校或本辦事處;如欲更改或查詢個人資料,請致電上述查詢電話,與本處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