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家庭津贴计划

概览

「在职家庭津贴(职津)计划」的目的是鼓励自力更生,纾缓跨代贫穷。职津计划的申请以住户(包括1人住户)为单位。申请住户达到工时要求,并符合入息及资产限额,可以申领计划下的基本津贴、中额津贴或高额津贴。每名合资格儿童还可以申领儿童津贴。视乎住户入息,津贴以全额、3/4额或半额发放。

常见问题

计划概览
甚么是「在职家庭津贴计划」?计划包括甚么津贴?
  • 「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低津)计划于2018年4月1日易名为「在职家庭津贴」(职津)计划,并实施改善措施。

  • 职津计划目的是鼓励自力更生,纾缓跨代贫穷。申请以住户为单位,与就业及工时挂钩,每个申请的申领期为递交申请前刚过去的六个历月。

  • 职津包括基本津贴、中额津贴或高额津贴。每名合资格儿童还可以申领儿童津贴。视乎住户入息,津贴以全额、3/4额或半额发放。

职津计划的主要设计为何?
  • 职津计划的主要设计如下:

    适用于2024年4月或之后的申领月份

    全额每月津贴 3/4额每月津贴 半额每月津贴
    基本津贴:
    每月工作至少144小时
    (单亲住户:36小时)
    1,150元 863元 575元
    中额津贴:
    每月工作至少168小时
    (单亲住户:54小时)
    1,380元 1,035元 690元
    高额津贴:
    每月工作至少192小时
    (单亲住户:72小时)
    1,610元 1,208元 805元
    儿童津贴:
    (每名儿童或青少年)
    1,610元 1,208元 805元

    适用于2022年6 月至2024年3月的申领月份

    全额每月津贴 3/4额每月津贴 半额每月津贴
    基本津贴:
    每月工作至少144小时
    (单亲住户:36小时)
    1,000元 750元 500元
    中额津贴:
    每月工作至少168小时
    (单亲住户:54小时)
    1,200元 900元 600元
    高额津贴:
    每月工作至少192小时
    (单亲住户:72小时)
    1,400元 1,050元 700元
    儿童津贴:
    (每名儿童或青少年)
    1,400元 1,050元 700元
    注 :
    1.

    所有住户成员的工时合并计算。

如何能符合申请「儿童津贴」的资格?
  • 符合申领职津计划的住户,无论是单亲住户或非单亲住户,住户中每名合资格儿童可获发职津计划下的儿童津贴。合资格的儿童必须为15岁以下,或介乎15至21岁,并正接受全日制教育(专上教育除外)。

「儿童津贴」需要另行申请吗?
  • 申请人只须递交一份申请,无须另行申请「儿童津贴」。

可以只申请「儿童津贴」吗?如果不符合资格领取「基本津贴」, 仍可获发「儿童津贴」吗?
  • 如果申请住户在个别月份不符合资格领取与工时挂钩的津贴,该住户便不可申请「儿童津贴」,并不会获发相关月份的「儿童津贴」。

申请方法及津贴发放
职津的申领期为何?需要提交甚么证明文件?
  • 职津的申领期为递交申请前刚过去的六个历月。合资格住户须就每六个历月的申领期提出申请。申领期不可重叠。津贴按历月计算,申请住户可就其每一个符合申请资格的月份获发津贴。
  • 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时提供已填妥及签署的申请表格和工时、住户入息、住户资产等证明文件。如有个别证明文件在递交限期前仍未能齐备,申请人须在申请表格上说明,并在限期前递交申请表格及已备妥的证明文件,未备妥的证明文件须于稍后补交。
我应该去哪里递交申请表格?
  • (一)使用网上申请服务
    申请人可经网上申请服务(https://eservices.wfsfaa.gov.hk/wfa/sc/)递交申请及上载证明文件。

    如申请人就网上申请服务有任何查询,请致电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查询热线(852) 2558 3000。

    (二)使用文本申请表格
    申请人如选择使用文本表格递交申请,可把填妥的申请表格和工时、住户入息及资产等证明文件放入专用或自备的信封,并贴上足够邮票,邮寄至观塘邮政局邮政信箱62600号;或投递至设于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投递箱。

    有关递交申请办法之详情请按此连结

我应该何时递交申请?
  • 申领期为递交申请前刚过去的六个历月。例如申请人拟申请1月至6月的津贴,申请需于当年7月1日至31日提交。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递交申请的日期。逾期或申领期无效的申请一般将不获受理。详情请按此连结

职津计划是否恒常的计划?如是,申请住户是否需要每六个月递交一次申请?
  • 职津计划是一项恒常的计划,每次申请的申领期为递交申请前刚过去的六个历月。合资格住户须就每六个历月的申领期提出申请。申领期不可重叠。我们会为成功获批职津的申请住户提供文本的预印申请表格或电子预填表格,当中已列载申请住户的部分基本资料,以方便申请人再次递交申请。

如果只单独申请个别历月的津贴,是否只需填报个别月份的入息及资产?
  • 申领期必须为递交申请前刚过去的六个历月,申请人可就递交申请前刚过去六个历月提供全部或个别月份的资料。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会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按月审批申请住户是否符合资格领取相关月份的津贴。未有提供资料的月份,不会获发津贴。

如何发放职津?
  • 在完成处理申请后,申请人会收到书面的申请结果通知,而获批的津贴会直接存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内。

申请资格 - 住户组合
何谓单亲父或母?
  • 单亲父或母作为申请人,必须与最少一名15岁以下的子女同住,方可以较低工时要求申请职津。在职津计划下单亲父或母一般指丧偶、离异、分居或未婚的在职人士。

在申领期内住户成员的组合有变化,例如婴儿出生或住户成员迁出等,职津计划会如何计算津贴?
  • 若住户成员组合有变动,申请人应清楚填报有关变动及日期。在住户人数变动的月份会以较高的人数计算。例如住户在月中增添了一位新生婴儿,该月份的住户成员人数便可加一。

职津计划是否只接受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申请?新来港人士可否申请职津?
  • 职津计划旨在纾缓在港生活的低收入在职住户的经济压力,没有居港年期规定,所以新来港人士亦可作为职津的申请人或住户成员,但职津计划不涵盖来港工作、求学或接受培训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养人,以及访客。

在内地居住但前往香港读书的跨境学童,符合申请「儿童津贴」的资格吗?
  • 在内地居住但过境到香港上学的跨境学童若不是在香港生活,便不符合申请职津计划的资格,不会获发「儿童津贴」。

在深圳居住但有住户成员前往香港工作的住户符合申请职津的资格吗?
  • 在香港以外生活的人士并不符合职津计划的申请资格。

申请资格 – 住户入息和资产
职津计划的入息及资产限额为何?
  • 就职津计划的入息及资产限额的资料,请按此连结

如何申报住户资产总额?
  • 申请住户可以填报申领期最后一个月份的资产,以及声明在其他月份住户资产总额均符合计划的资产限额。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在有需要时会要求申请住户提供资产详情及证明文件,以作详细考虑。

申报入息是否跟申报资产一样?应否按平均入息填报每月入息?
  • 住户的入息需按月申报。申请人及所有住户成员均须填报申领期内每个月份在香港和香港以外的所有工作入息和其他入息。

若每月工作不稳定,或没有固定雇主,再加上薪金是以现金支付,因而没有入息证明。如何提供证明每月入息金额?
  • 一般而言,受雇人士可提交显示工作入息的证明文件副本,例如粮单、薪金收据、雇佣合约、银行月结单或存折、雇主提供的入息证明书等。

  • 若申请人在提交工作入息证明文件方面有困难(如工作不稳、没有固定雇主、前受雇的公司已倒闭等),可考虑由申请人以自述的形式申报。申请人可选用附加表格「散工及未能提供营业损益表的自雇人士工作记录声明书」(WFA007A)作声明之用。

双粮、年终酬金 / 花红、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会计作住户入息还是资产?
  • 双粮、年终酬金 / 花红、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不会计算为住户入息,但若双粮、年终酬金 / 花红、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部分累积金额未有动用,会被视作资产计算。

保险计划的现金价值及红利会否计作住户资产?
  • 保险计划的现金价值及红利会计作住户资产。

百分百担保个人特惠贷款计划下的贷款会否计作住户入息及资产?
  • 百分百担保个人特惠贷款计划下的贷款不会计算为住户入息。

  • 由获取贷款的月份起计,贷款于12个月内豁免计算为住户资产。其后未动用的款项会被视作资产计算。

在消费券计划下获发的消费券会否计作住户入息及资产?
  • 消费券不会计算为住户入息。

  • 由领取消费券的月份起计,消费券于12个月内豁免计算为住户资产。其后未动用的款项会被视作资产计算。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公布就大坑西新村重建计划下获发的津贴会否计作住户入息及资产?
  • 所有津贴不会计算为住户入息。

  • 各项津贴的资产豁免安排如下:

    (1) 合资格人士选择回迁,于重建期间自行安排临时居所或透过驻邨社工队推荐申请过渡性房屋

    由获发放租金津贴及搬迁津贴当天起豁免计算为住户资产,直至2029年3月31日。其后未动用的款项会被视作资产计算。

    (2) 合资格人士交回单位并永久迁出

    由获发放一次性津贴及搬迁津贴当天起豁免计算为住户资产六个月。其后未动用的款项会被视作资产计算。

申请资格 – 工时
怎样计算工时? 需要提交甚么证明文件?
  • 申请职津时,申请人在同一月份内可申报多于一份工作的时数。计划下合并计算所有住户成员的工时。

  • 工时包括:

    • 申请人/住户成员(受雇或自雇)的有薪工时
    • 住户成员(受雇或自雇)合并计算的有薪工时
    • 有薪假日和缺勤(例如病假及产假等)换算的工时
  • 无薪的工作时间不包括在内。

  • 受雇人士可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显示工时的证明文件,例如雇佣合约、聘任信、出勤记录、工卡、由雇主提供的工作时数证明书,或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前受雇的公司已倒闭或申请人没有固定雇主)由申请人以自述的形式申报工时。申请人可选用附加表格「散工及未能提供营业损益表的自雇人士工作记录声明书」(WFA007A)作声明之用。

在职津计划下,住户成员兼职工作的工时可否被计入工时?
  • 在职津计划下,无论是住户成员全职或兼职工作的工时,均可计入工时之内。

散工应如何提供工时证明?
  • 受雇人士,包括散工,可提交显示工时的证明文件,包括出勤记录、工卡、由雇主提供的工作时数证明书等。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交前述相关证明文件,则可填写「散工及未能提供营业损益表的自雇人士工作记录声明书」(WFA007A) 供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考虑。

自由职业者或自雇人士应如何提供工时证明?
  • 自由职业者或自雇人士可按实际工作的情况向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申报工时,并提供自雇工作入息及支出证明文件(如有),例如由税务局发出的个人入息课税通知书或由执业会计师核实的营业损益表;或者与工作有关的证明文件副本,例如:收取报酬的收据或银行户口记录、支出收据、证书或牌照等。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将按个别情况考虑有关证明文件或要求多些补充资料或文件。如从事散工或提供服务的自雇人士因实际困难未能提供工作时数或工作入息,可填写「散工及未能提供营业损益表的自雇人士工作记录声明书」(WFA007A)。

如果同一住户中有两名成员在职,但工作时数不稳定,每人均未能在六个月的申领期内符合工时要求,该住户应由谁作为职津的申请人呢?
  • 职津计划合并计算所有住户成员的工时,如申请人及其住户成员总工作时数在申领期内有个别月份的工作时数达到每月144小时或以上(单亲住户则为每月36小时或以上)便可作出申请。职津申请没有规定必须由申报工时的住户成员作申请人。

申请资格 – 与政府其他援助计划的关系
如果住户成员已领取社会福利署的伤残津贴或学生资助处的学校书簿津贴、学生车船津贴、上网费津贴,可否同时申请职津计划?
  • 住户成员可同时申请或继续领取伤残津贴、学校书簿津贴、学生车船津贴、上网费津贴。职津计划不会将有关金额算作住户入息。

领取职津会否影响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申请?
  • 由2019年4月1日起,职津不会计算为公屋申请者的入息。至于公屋申请事宜,公屋申请人应向房屋署查询。

网上申请服务
如何使用「智方便」帐户登入网上申请服务?
  • 申请人可在网上申请服务登录页面按绿色按钮「智方便登入」,然后使用登记了「智方便」的流动电话进行认证即可登入网上申请服务。

如何在网上递交证明文件?
  • 申请人可在网上填写表格时,将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文件,如住址证明、身分证明、收款银行户口证明、工作时数及入息证明等,上载至表格有提示的位置递交。文件的格式可为JPG、PNG、JPEG、GIF、DOC、DOCX或PDF,每次递交证明文件的总大小须不多于40 MB。

    如申请人需附加的文件总大小超出上载限制或有个别证明文件在网上填写表格时未齐备,申请人可在递交网上申请及取得参考编号后补交,有需要时可分数次递交。补交证明文件的方法如下:

    - 使用「智方便」帐户的申请人,可在登入帐户后的主页点选有关申请的申请编号/参考编号然后按「递交文件/更改申请资料」开始上载及递交证明文件。如申请人以文本形式递交申请,亦可透过此方法于网上补交证明文件。 (只适用于正在处理中的申请)

    - 没有「智方便」帐户的申请人,可在网上申请服务登录页面按「递交已签署的声明书及/或附加文件」,在输入有关申请的参考编号、申请人的英文姓名和香港身份证号码后上载及递交证明文件。

如何使用「智方便+」数码签署申请?
  • 智方便数码签署只适用于已登记「智方便+」的申请人。申请人可以选择直接登记「智方便+」或从已有的「智方便」升级至「智方便+」。登记/升级方式可参阅「智方便」网页

  • 如希望以「智方便+」数码签署申请,可于网上申请签署部分点选“使用「智方便+」签署”并按「智方便数码签署」绿色按钮,然后使用登记了「智方便+」的流动电话进行认证即可完成数码签署。完成数码签署后请谨记按「递交」以完成递交申请程序。

如何递交已签署的声明书?
  • 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鼓励申请人登记并使用「智方便+」以数码签署申请。申请人可毋须列印、亲笔签署及递交已签署的声明书,既方便又环保。

  • 没有「智方便+」或电子证书的申请人,需要以列印并签署的方式递交声明书。在递交网上申请后,下载、列印及签署该申请声明书,然后经网上上载档案、邮递、亲身递交或投递至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的投递箱。经网上递交,须输入有关申请的参考编号、申请人的英文姓名和香港身份证号码后才可上载(使用「智方便」帐户登入网上申请服务的申请人毋须输入上述资料)。经其他办法递交,请注明申请的参考编号以资识别。

怎样知道是否成功递交网上申请?
  • 当申请人成功提交网上申请后,会即时出现「确认通知书」页面并显示「递交成功」字句,同时列出递交日期及时间和参考编号。如申请人已提供电邮地址,系统亦会发出递交确认通知书至有关电邮地址。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收到网上申请后,会于十天内以流动电话短讯或邮寄方式向申请人发出职津申请确认通知,此通知会列出职津申请编号。

  • 如申请人欲查询该申请,可通过「智方便」帐户在网上申请服务查看有关申请编号、申请进度、申请结果(如适用)等资讯,或致电 (852) 2558 3000联络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并提供该参考编号和递交日期及时间以便跟进。

如何查阅讯息/下载与申请相关的电子信件?
  • 使用「智方便」的申请人,可在登入网上申请服务后在主页点选有关申请的申请编号进入「申请详情」页面,然后点选「讯息」,以查阅与申请相关的讯息;或点选「信函」,以查阅及下载与申请相关的电子信件。 (如该申请个案并未有讯息/电子信件可供查阅,有关选项不会于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