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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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住戶(包括1人住戶)達到工時要求,而住戶的入息及資產符合有關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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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申請本計劃的兒童津貼,合資格的兒童必須為15歲以下,或介乎15至21歲,並正接受全日制教育(專上教育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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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人數 |
全額津貼
住戶每月入息上限1 |
3/4額津貼
住戶每月入息上限2 |
半額津貼
住戶每月入息上限3 |
各項津貼
住戶資產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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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 10,600元 | 12,700元 | 14,800元 | 278,000元 |
2人 | 15,000元 | 18,000元 | 21,000元 | 376,000元 |
3人 | 18,600元 | 22,300元 | 26,000元 | 490,000元 |
4人 | 23,200元 | 27,800元 | 32,500元 | 573,000元 |
5人 | 23,500元 | 28,200元 | 32,900元 | 636,000元 |
6人 | 24,900元 | 29,800元 | 34,800元 | 688,000元 |
7人 | 735,000元 | |||
8人 | 769,000元 | |||
9人 | 851,000元 | |||
10人或以上 | 917,000元 |
全額津貼的入息限額不高於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50%。
3/4 額津貼的入息限額高於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50%但不高於60%。
半額津貼的入息限額高於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60%但不高於70%。
住戶資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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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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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自住物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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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船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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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公共小型巴士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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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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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經營業務;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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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存款/現金等
入息限額是以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計算,詳情請參閱以上「入息及資產限額」列表的註解。
住戶入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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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扣除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僱員強制性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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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務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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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盈利;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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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等
以上只列出一些住戶資產和收入的常見例子,而並非詳盡列表。有關住戶資產和收入詳情,請致電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熱線2558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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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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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住戶成員(受僱或自僱)的有薪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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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成員(受僱或自僱)合併計算的有薪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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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假日和缺勤(例如病假及產假等)換算的工時
非單親及單親1住戶每月總工作時數達以下要求,可申領以下的津貼:每月總工時 (小時) 每月每個住戶的津貼 144至168以下
(非單親住戶)36至54以下
(單親住戶)全額基本津貼:$1,000
3/4 額基本津貼:$750
半額基本津貼:$500168至192以下
(非單親住戶)54至72以下
(單親住戶)全額中額津貼:$1,200
3/4 額中額津貼:$900
半額中額津貼:$600192或以上
(非單親住戶)72或以上
(單親住戶)全額高額津貼:$1,400
3/4 額高額津貼:$1,050
半額高額津貼:$700註 :1.以在職單親父母(包括監護人)身分申請在職家庭津貼的人士,必須與最少一名15歲以下子女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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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一般意指居於同一處所(位於香港),並有緊密經濟聯繫的人士組成的單位(但不包括僱傭關係所引起的經濟聯繫)。住戶成員需為香港居民,通常包括夫婦及其他同住並共同負擔或須共同負擔生活所需的人士。住戶成員的定義詳見《職津申請須知》第3.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