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截止日期
- 建議的舊生遞交申請時段:建議的遞交申請時段已過。如舊生仍需遞交申請,請盡快透過「職學戶互通」網上平台遞交申請。
- 建議的新生遞交申請時段:請按照申請時間表於建議的時段內遞交申請書。
- 假如申請人就讀在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期間開課的經評審課程(就讀遙距課程的學生除外),申請人應申請2026/27學年的資助。所有申請必須於2027年1月15日或之前遞交。
- 除非基於個別申請人無法控制的情況以致未能在2027年1月15日或之前遞交申請,例如有關申請人就讀的課程在2027年1月15日後才開始,或其家庭經濟狀況在近期經歷重大變化而導致嚴重經濟困難,否則學生資助處(學資處)不會處理於2027年1月15日後收到的逾期申請。申請人如因這類情況而需遞交「FASP」的逾期申請,須就有關情況提供證明文件。
- 學資處不會處理在2027年3月31日之後收到的2026/27學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