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截止日期
- 舊生﹕應已完成遞交網上申請。
- 新生﹕請按照申請時間表於建議的時段內遞交申請書。
- 假如申請人修讀在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期間開課的經評審課程(修讀遙距課程的學生除外),申請人應申請2025/26學年的資助。所有申請必須於2026年1月16日或之前遞交。
- 除非申請人能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基於其無法控制的情況以致未能在2026年1月16日或之前遞交申請,例如有關申請人修讀的課程在2026年1月16日後才開始,或其家庭經濟狀況在近期經歷重大變化而導致嚴重經濟困難,否則學生資助處(學資處)不會處理其逾期申請。
- 學資處不會處理在2026年3月31日之後收到的2025/26學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