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截止日期
舊生:請按照申請時間表於建議的時段內遞交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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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有關遞交申請書的安排將於2023年8月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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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申請人修讀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間開課的經評審課程(修讀遙距課程的學生除外),申請人應申請2023/24學年的資助。所有申請必須於2024年1月12日或之前遞交。
除非申請人能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基於其無法控制的情況下而不能在2024 年 1 月 12 日或之前遞交申請,例如修讀的課程在 2024 年 1 月 12
日後開始,又或者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在近期經歷重大變化而導致嚴重經濟困難,否則學生資助處(學資處)不會處理其過期申請。-
學資處不會處理在2024年3月31日之後收到的2023/24學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