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欠款的後果

  • 根據「承諾書」,貸款人有責任全數償還貸款和利息。根據「彌償契據」 ,彌償人負有相同還款責任,猶如他/她是主要債務人。

  • 如未能在分期還款到期日之前還款,須額外繳交逾期附加費(適用於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和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下的貸款)/逾期利息(適用於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下的貸款)。

  • 學資處保留權利,停止處理有逾期欠款的貸款人及其彌償人提出新的學生資助/貸款申請,或停止向他們發放新的學生資助/貸款。

  • 有逾期欠款而經學資處催促(如催繳信、短訊及/或電話) 仍不作回應或還款,學資處便會因應每宗個案的情況,考慮向貸款人及/或其彌償人採取法律行動,一次過追討尚欠的整筆貸款連同利息、逾期附加費、行政費(如適用),以及任何追討費用(包括訴訟費及相關開支)。

  • 沒有收到繳款單/通知並不免除貸款人及其彌償人償還貸款的責任。

  • 學資處會將尚欠的款額超過75,000元的個案轉介律政司跟進,欠款不超過75,000元的個案會直接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

  • 法律情況啟動後,個案資料可能會被公開。相關法律行動有機會引致永久性法律後果,或會影響有關人士的名譽和前途。

  • 在學資處匯編拖欠還款者統計數字時,拖欠還款者指貸款人在未獲學資處批准延期還款而連續拖欠兩期或以上的季度分期還款/六期或以上的按月分期還款。儘管如此,當出現逾期欠款,學資處有權馬上要求貸款人及/或其彌償人立即全數償還尚欠的整筆貸款連同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而無需等待拖欠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