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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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息延遲償還貸款的安排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2022年2月15日批准延長為學生貸款還款人提供的免息延遲償還貸款安排,由2022年4月1日起,為期兩年。詳情請按此。 -
學生貸款人須於畢業或課程正式完結後開始償還貸款,直至貸款悉數清還為止。還款期一般於畢業或課程正式完結後於該年的12月1日開始。首期還款一般於畢業翌年1月1日或7月1日到期。(適用於「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及「全日制大專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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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畢業或課程正式完結後6個月仍未收到開始償還貸款通知書或要求還款通知書,學生貸款人須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學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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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利貸款人妥善管理財政,在學資處管理的其他資助/貸款計劃下沒有任何按季還款帳戶,並按各貸款計劃借取貸款的貸款人須按月還款。學生貸款人須在15年內(「還款期」)均分180期(以一個月為一期),或在學資處同意的較短還款期內以按月等額還款方式,全數償還貸款和累計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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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及「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詳細資料
如學生貸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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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是修讀認可課程的註冊全日制學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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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學/暫時停學/休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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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任何原因未能完成課程,
學生貸款人須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學資處,並一次過償還或以等額方式分期償還貸款。如分期還款,學生貸款人須在修訂還款期內分期償還貸款連累計利息。還款期長短及開始日和還款安排,由學資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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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全日制大專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詳細資料
如學生貸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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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是修讀認可課程的註冊全日制學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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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學/暫時停學/終止學業/休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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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獲發全日制大專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的院校轉往另一間院校就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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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任何原因未能完成課程,
學生貸款人須立即以書面通知學資處,並一次過償還或以等額方式分期償還貸款。如分期還款,學生貸款人須在修訂還款期內分期償還貸款連累計利息。還款期長短及開始日和還款安排,由學資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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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詳細資料
學生貸款人須於 (i) 畢業或課程正式完結後;或 (ii) 首次發放貸款後滿6年的時間,開始償還貸款。兩者以最早的日期為準,直至貸款悉數清還為止。
如學生貸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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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是經本地評審課程的註冊全日制學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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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學/暫時停學/終止學業/休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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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獲發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相關院校轉往另一間院校就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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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任何原因未能完成課程,
學生貸款人須立即以書面通知學資處,並一次過償還或以等額方式分期償還貸款。如分期還款,學生貸款人須在修訂還款期內分期償還貸款連累計利息。還款期長短及開始日和還款安排,由學資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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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詳細資料
學生貸款人須於下列情況下開始償還貸款,全數償還貸款和累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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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畢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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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有關課程/科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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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完成有關課程所需的學分/學科單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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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從香港都會大學的科目取得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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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次獲得與該課程有關的貸款日起計算六年後;
以最早者為準。
假如學生貸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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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決定退學/終止學業/暫時停學/休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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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校/更改修讀課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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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任何原因未能完成有關課程/科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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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就讀的院校基於任何原因未能提供有關課程予他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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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任何原因而不再是該院校或該課程的合資格學生,
而學生貸款人申請的貸款已發放予他們或學資處已發出支票予他們[抬頭人為他們所就讀院校或其課程主辦者/本地代辦機構(如適用)],學生貸款人必須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學資處,並一次過償還或以等額方式分期償還貸款。如分期還款,學生貸款人須在修訂還款期內分期償還貸款連累計利息。還款期長短及開始日和還款安排,由學資處決定。
如學生貸款人獲得「持續進修基金」課程費用發還或「毅進文憑」/「指定夜間成人教育課程資助計劃」課程學費發還,學資處可在學生貸款人獲發還費用當日,把發還款項用作抵銷他們在「貸款計劃」下的款項。尚欠的貸款(如有)和累計利息,將須按照前述的還款方法償還。詳情請參閱申請指引(ENLS 140C)第6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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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貸款人可使用學資處的償還貸款試算機,估算大約的還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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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申請提早償還部分/一次過償還貸款或更改貸款的還款期,可以郵寄、傳真、電郵或透過學資處電子通(「學資處電子通」只適用於申請提早償還部分/一次過償還貸款) 提出要求。口頭要求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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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各資助/貸款計劃申請提早償還部分/一次過償還貸款或更改貸款的還款期的條款及細則,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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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專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或「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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