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慈善基金貸款助學金
歷史及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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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基金於1964年成立,目的是説明下列院校有經濟困難並獲得院校推薦的學生,提供免息貸款:
香港城市大學
香港浸會大學
嶺南大學
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教育大學
香港理工大學
香港科技大學
香港大學
香港樹仁大學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青年學院
教育局認可的中學 (高中一/中四至高中三/中六)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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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經濟需要並就讀於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本地學生(註),均可申請。
(註:上述專上/高等教育院校的申請人必須是修讀公帑資助的課程,或是自資並經本地評審的專上課程。)
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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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I 類:︁緊急援助貸款
適用於中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及青年學院的學生。有需要的學生可透過校方申請。 -
第 II 類:︁免息貸款
適用於上述其他專上/高等教育院校的學生。有需要的學生可透過各院校的學生事務處提出申請。
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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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I 類:︁整個學年內均可申請,直至款項用畢為止。
第 II 類:︁一般在每年的9月至11月,詳情請向各院校的學生事務辦事處查詢。
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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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扶輪社暨星島慈善基金貸款助學金遴選委員會
主席:︁ | 郭曉亭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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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Mr Vernon Moore,BBS 岑家輝先生 賴雅姿女士 曾小娟女士 趙美善女士 林瑋亮先生 張紫慧女士 胡愉羚女士 羅凱欣女士 潘秀珊女士 梁依雯女士 蘇家樑先生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 其代表 (代表:吳錫彬先生) |
秘書:︁ | 林詩雅女士 |
司庫:︁ |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財政)/ 其代表
(代表:朱凱儀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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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委員會成員資料,請參閱委員會成員名單。
委員會會議
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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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查詢,請與香港扶輪社暨星島慈善基金貸款助學金遴選委員會秘書處聯絡。地址: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1217室;電話:2150 6109;電郵:saosgl_sfo@wfsfa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