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進文憑
遞交申請的覆核清單
請填妥
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表格
,並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以回郵信封寄交學生資助處。
相關證明文件包括:
申請人本人和第二部份所填報的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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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符合以下證明文件所訂明的條件,可無需遞交相關證明文件。如有需要,你仍然可能會被要求重新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任何爭議,學生資助處保留最終決定權。
你 / 家庭成員在過往曾成功申請學生資助處的資助計劃; 及
你 / 家庭成員在上述申請中曾遞交香港身份證副本,而該證件上的個人資料至今沒有改變。
(如申請人屬於單親家庭)分居/離婚證明文件或配偶死亡證明文件副本,如沒有證明文件,請以備有申請人簽署的通知書提供合理解釋。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學生資助處有權不以申請人為單親人士處理申請;
(如適用)在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必須支付的醫療開支(只限於患有痼疾或永久殘缺的家庭成員)證明文件副本;
請提供銀行結算單/銀行存摺首頁的副本(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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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人符合以下證明文件所訂明的條件,可無需遞交相關證明文件。如有需要,你仍然可能會被要求重新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任何爭議,學生資助處保留最終決定權。
過往曾成功申請學生資助處的資助計劃並獲發放資助及╱或貸款至你的銀行帳戶; 及
你在上述申請時使用的銀行帳戶號碼與你在2021/22學年申請時使用的銀行帳戶號碼相同;及
你在上述申請中曾遞交銀行帳戶證明文件副本。
在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全年收入的證明文件副本。
請貼上足夠的郵票。申請人應在回郵信封的背面填上申請人的地址,以免派遞失誤或無法派遞。
如有需要,請自行複印填妥的
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表格
,以供存照。
步驟
3
申請
表格及下載
步驟
4
申請結果及發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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