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評估方法
所有申請均須接受入息審查。如欲取得全日制幼兒中心(即0至2歲和2至3歲組)學費資助,申請人更需在同一段審核期內通過
「社會需要」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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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半日制幼兒中心服務的兒童不會獲得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的學費資助。
學資處會採用「調整後家庭收入」機制進行入息審查,以評定申請人的資助資格及可獲學費減免的幅度。「調整後家庭收入」機制所採用的算式如下:
*二至三人的單親家庭,公式中除數的(1)將會增加至(2)。
家庭全年總收入
包括申請人及申請人配偶的全年收入、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的全年收入的30%(如適用),以及親友給予的津助(如適用)。
家庭成員
通常是指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以及由申請人及/或其配偶供養的父母。
學費減免設有100%,75%及50%三種減免幅度。按『調整後家庭收入』機制訂定申請人的資助幅度的折算表如下:
資助幅度
「調整後家庭收入」機制下介乎不同數值的組別
(港元)
資助幅度
0 至 40,240
全免 (100%)**
40,241 至 49,292
3/4 免 (75%)
49,293 至 77,810
半免 (50%)
77,810以上
不合資格(申請不成功)
** 2019/20 學年三人家庭和四人家庭可獲全額資助的「調整後家庭收入」上限分別為48,715元和 44,818元。就二人和三人單親家庭而言,有關家庭會分別視為三人和四人家庭,計算「調整後家庭收入」及可獲資助的幅度。
步驟
2
一般資料
申請資格
步驟
2
一般資料
減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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