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截止日期
申請人應按照上述時間表遞交申請。在任何情況下,申請必須在2026年1月16日或之前遞交至學生資助處(學資處)。除非基於申請人無法控制的情況以致未能在上述限期前遞交申請,否則學資處不會處理於2026年1月16日後收到的逾期申請。
請注意,學資處不會處理在2026年3月31日之後收到的2025/26學年申請。
申請人應按照上述時間表遞交申請。在任何情況下,申請必須在2026年1月16日或之前遞交至學生資助處(學資處)。除非基於申請人無法控制的情況以致未能在上述限期前遞交申請,否則學資處不會處理於2026年1月16日後收到的逾期申請。
請注意,學資處不會處理在2026年3月31日之後收到的2025/26學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