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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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上學生資助計劃是一項為修讀以自資形式開辦並經本地評審的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程度專上課程的合資格全日制學生而設,須經過家庭入息及資產審查的資助計劃。資助包括助學金及/或貸款。

覆核機制

覆核申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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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如申請人家庭的經濟情況在遞交2023/24學年「FASP」的申請書後突然發生重大變化以致影響其可獲的經濟支持及/或有充份理由支持調整資助額,申請人可以於以下限期前向學生資助處(學資處)提出覆核申請。惟每個學年申請人只可要求覆核一次。

    1. 在申請結果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算的三星期內;或

    2. 在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

    兩者以較後日期為準。

  • 申請人應於「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 要求覆核申請結果」表格(紙本表格電子申請)列出充分理由,並連同有關證明文件交回學資處的專上學生資助計劃—覆核委員會及上訴組(覆核組)。

  • 一般而言,申請人可於學資處發出接獲覆核申請通知書日期起計算的十星期內獲告知覆核結果。如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不齊備以致學資處須要求其解釋或提供補充資料,審核時間或會因而較長。

覆核遭拒絕的資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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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ASP」的申請指引第一部分第4.3段已清楚列明,倘若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沒有申報/提供所需資料/證明文件,而有關資料/證明文件是在學資處查詢後才申報/提供,有關申請會被視作誤報或漏報資料處理。學資處有權取消其申請資格。

  • 若申請人因申請書中誤報或漏報資料而被學資處取消其申請資格,他/她可在該拒絕申請信件發出日期起計的三星期內,遞交已填妥的表格「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 覆核遭拒絕的資助申請」(紙本表格電子申請)。申請人須列出充份理由(如漏報/少報資料的原因、特殊家庭困難)並附上證明文件(如適用)。如有需要,覆核申請將交由覆核委員會考慮。

    覆核組聯絡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