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申請程序
- 學資處會優先處理於提交申請書時資料已齊備的申請。你亦須留意,在應學資處要求提供補充資料時,請務必在指定限期內提交;否則,你的申請審批進度及資助發放時間可能會延遲。
- 申請處理流程圖簡介申請處理程序:
1. 遞交網上申請書
注意: 若你在申請書中誤報或漏報資料,學資處有權取消你的申請資格。請參閱填表時常見的錯誤。
2. 遞交聲明書及證明文件
- 申請人應於遞交申請書日期起計七天內,將簽妥的聲明書(如選擇書面簽署)連同所需文件的副本(例如收入證明副本及顯示上一財政年度全部賬項的銀行戶口存摺或月結單副本),根據指定的程序遞交。有關詳情亦載於本計劃申請指引。
3. 會面
- 如有需要,學資處職員會約見你和你的父親及/或母親。會面前你和你的父親或母親須宣誓聲明申請書上的資料屬真實無訛。由於學資處職員或會要求你澄清某些資料或提供其他資料,請帶備所有證明文件前來會面。 閱讀更多
- 你須帶備下列所有證明文件的正本前來會面:
- 收入證明,例如由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長俸報稅表(IR56B)、稅單、糧單,以及已簽妥的經營損益表等;
- 資產證明,例如銀行存摺及月結單、定期存款單、有現金價值及紅利的儲蓄或與投資連繫保險計劃、已簽妥的資產負債表等;
- 醫療開支單據;以及
- 學資處其他特別要求的證明文件。
- 會面前,你和你的父或母須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香港法例第11 章),在學資處宣誓聲明申請書上的資料均屬真實無訛。
- 會面期間,學資處職員或會要求你澄清已填報的資料或提供其他資料。
4. 申請結果通知
- 一般而言,假如你填報的資料齊備,可於學資處發出「接獲申請通知書」的發出日期起計約兩個月內獲發「申請結果通知書」,通知你申請的結果。然而,審批時間會因應個別情況而異。首批申請結果通知書會在2022年7月中旬發出。
閱讀更多
- 你必須核對於申請結果通知書上所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你的個人資料、所就讀的院校及課程、應繳學費及銀行帳戶號碼。如有任何差異,你須立即以書面通知學資處。有關更改資料的表格FASP/C/1A(適用於更改個人資料)或FASP/C/1B(適用於更改就讀院校/課程資料)。
- 審批時間會因應個別情況而異。遇有下述或其他情況,審核時間會因而較長,例如︰
- 若資料不齊備或存有疑點,學資處會要求你作出解釋或提供補充資料;
- 若你或你同住兄弟姊妹在「本計劃」或「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之前學年的申請,被抽中進行覆查(例如:家訪/覆查銀行紀錄/其他方式),你本年度的申請須待有關覆查完成後,才會獲得處理;
- 若學資處須與院校聯絡以取得補充資料(例如重讀生實須繳交的學費金額)。
- 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及本計劃
- 就算你沒有申請「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貸款計劃」),學資處會在你「本計劃」的申請結果通知書內,同時告知你按「貸款計劃」可獲得的貸款額。如你希望盡早申請及得知可獲發放的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你可考慮另行遞交「貸款計劃」的申請。詳情請參閲該計劃的申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