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截止日期
遞交申請書的截止日期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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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申請人能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基於其無法控制的情況下而不能在2024 年 1 月 12 日或之前遞交申請,例如修讀的課程在申請限期後開始,或家庭經濟狀況在近期經歷重大變化而導致嚴重經濟困難,否則學生資助處(學資處)不會處理過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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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24學年修讀新的經評審課程的學生,請在新課程經評審的一個月內遞交網上申請。如有疑問,請向院校查詢。在任何情況下,你的申請必須在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遞交本處。
學資處不會處理在2024年3月31日之後收到的2023/24學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