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德爵士紀念基金
殘疾學生研究生獎學金/獎學金

宗旨

這項獎學金旨在鼓勵和協助全日制殘疾學生修讀本地研究生課程或本科生及文憑課程。

獎項款額

每名得獎學生會得到一筆過的資助。在2023/24學年,研究生獎學金的款額為港幣50,000元,而獎學金的款額則為港幣40,000元。得獎學生無須放棄其同時獲得的其他研究生獎學金、獎學金或助學金,而此項獎學金的金額在此等情況下亦不會減少。

提名資格

獲提名學生必須:
  1. 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 (以下簡稱「香港」) 居留權或入境權或獲准無限制在香港逗留;
  2. 在香港最少住滿三年;
  3. 是以下其中一間院校的註冊全日制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或公帑資助的研究生(研究生獎學金提名),並在指定日期或之後註冊修讀碩士或博士學位課程:
    1. 香港城市大學;
    2. 香港浸會大學;
    3. 嶺南大學;
    4. 香港中文大學;
    5. 香港教育大學;
    6. 香港理工大學;
    7. 香港科技大學; 及
    8. 香港大學;
  4. 是以下其中一間院校的註冊全日制教資會或公帑資助的專上 / 大專課程之學生(獎學金提名):
    教資會或公帑資助的專上 / 大專課程
    院校 課程
    香港城市大學 本科 / 文憑或以上
    香港浸會大學 本科
    嶺南大學 本科
    香港中文大學 本科
    香港教育大學 本科 / 文憑或以上
    香港演藝學院 本科 / 文憑或以上
    香港理工大學 本科 / 文憑或以上
    香港科技大學 本科
    香港大學 本科
    職業訓練局 文憑或以上
    或於香港樹仁大學修讀本科生課程;
  5. 獲得其之前就讀的中學校長提名(適用於一年級的本科生及文憑課程學生),或獲所就讀的專上或大專院校校長提名(適用於研究生或二年級或以上班級的本科生及文憑課程學生);
  6. 有特殊教育需要,包括特殊學習困難、智力障礙、自閉症、注意力不足 / 過度活躍症、肢體傷殘、視覺障礙 (視障)、聽力障礙 (聽障)、言語障礙 (語障) 及 / 或精神病;
  7. 並非全職受僱; 以及
  8. 不能於同一學年獲提名尤德爵士紀念基金研究生獎學金或尤德爵士紀念基金獎學金。

提名程序

有關院校 / 中學的校長會獲邀在每年九月作出提名。合適的學生通常會獲邀在十二月出席面試,而學生倘在十二月底尚未收到尤德爵士紀念基金理事會的通知,則可視作落選論。

結果公布

遴選結果約於二月 / 三月公布,提名的院校及中學將獲通知。

付款安排

獎學金將逕交有關院校,由院校分發給其得獎學生。

頒授安排

得獎學生將於三月 / 四月舉行的獎學金頒授儀式中獲頒證書。

其他資料

如有查詢,請與尤德爵士紀念基金理事會秘書處聯絡 (電話 : 2150 6096 或 2150 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