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德爵士纪念基金
残疾学生研究生奖学金/奖学金

宗旨

这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和协助全日制残疾学生修读本地研究生课程或本科生及文凭课程。

奖项款额

每名得奖学生会得到一笔过的资助。在2023/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款额为港币50,000元,而奖学金的款额则为港币40,000元。得奖学生无须放弃其同时获得的其他研究生奖学金、奖学金或助学金,而此项奖学金的金额在此等情况下亦不会减少。

提名资格

获提名学生必须:
  1. 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 (以下简称「香港」) 居留权或入境权或获准无限制在香港逗留;
  2. 在香港最少住满三年;
  3. 是以下其中一间院校的注册全日制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或公帑资助的研究生(研究生奖学金提名),并在指定日期或之后注册修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课程:
    1. 香港城市大学;
    2. 香港浸会大学;
    3. 岭南大学;
    4. 香港中文大学;
    5. 香港教育大学;
    6. 香港理工大学;
    7. 香港科技大学; 及
    8. 香港大学;
  4. 是以下其中一间院校的注册全日制教资会或公帑资助的专上 / 大专课程之学生(奖学金提名):
    教资会或公帑资助的专上 / 大专课程
    院校 课程
    香港城市大学 本科 / 文凭或以上
    香港浸会大学 本科
    岭南大学 本科
    香港中文大学 本科
    香港教育大学 本科 / 文凭或以上
    香港演艺学院 本科 / 文凭或以上
    香港理工大学 本科 / 文凭或以上
    香港科技大学 本科
    香港大学 本科
    职业训练局 文凭或以上
    或于香港树仁大学修读本科生课程;
  5. 获得其之前就读的中学校长提名(适用于一年级的本科生及文凭课程学生),或获所就读的专上或大专院校校长提名(适用于研究生或二年级或以上班级的本科生及文凭课程学生);
  6. 有特殊教育需要,包括特殊学习困难、智力障碍、自闭症、注意力不足 / 过度活跃症、肢体伤残、视觉障碍 (视障)、听力障碍 (听障)、言语障碍 (语障) 及 / 或精神病;
  7. 并非全职受雇; 以及
  8. 不能于同一学年获提名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研究生奖学金或尤德爵士纪念基金奖学金。

提名程序

有关院校 / 中学的校长会获邀在每年九月作出提名。合适的学生通常会获邀在十二月出席面试,而学生倘在十二月底尚未收到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的通知,则可视作落选论。

结果公布

遴选结果约于二月 / 三月公布,提名的院校及中学将获通知。

付款安排

奖学金将迳交有关院校,由院校分发给其得奖学生。

颁授安排

得奖学生将于三月 / 四月举行的奖学金颁授仪式中获颁证书。

其他资料

如有查询,请与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秘书处联络 (电话 : 2150 6096 或 2150 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