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永泰资深大律师

1988/89尤德爵士纪念基金海外研究生奖学金

天博大律师事务所
资深大律师

石永泰资深大律师我在1988年获得尤德爵士纪念基金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让我得以远赴牛津大学修读民事法学士学位课程。

牛津大学「法理学」(正式名称为「法理学及政治理论」)这一科享负盛名,但我当时对此科目的兴趣不大。反之,我比较有意修读有关国际商贸和争议解决的法律,当年很多人都认为这方面的法律对香港作为一个经济城市的长治久安亦甚为重要。对我来说,法律是一套规条,只需通过研读案例和分析法规的字句来论证。所谓「法理学」、或法律的「哲学」或理论,最好还是留给哲学家和学者清谈。毕竟,我们不能单靠引用法理或哲学文献而在法庭上胜诉。

时光荏苒,物转星移。三十四载如白驹过隙。我未必变得睿智,白发却肯定多了数根。回想在牛津的日子,我很遗憾没有把握机会好好研习法理学。人要体会和观察过「法律」在政治和社会环境下的操作才会开始明白法理学的参考价值。要实现具「合法性」的法律制度或实践「法治」,是否仅靠独立的法官诠释和应用法律的条文便已足够?抑或须要进一步探讨法律的实质内容或其制定和执行的方式?「法治」是否建基于一种政治理念? 「为何要守法?」这种问题有讨论的价值吗?

以上问题不一定有单一的「正确」答案,但在任何一个文明的社会,这些都是法律人值得和应该探讨的严肃课题。任何法律体系的领导者(不论是司法界,法律界,行政机关和学术界) 都不应对这些问题避重就轻、避而不谈。

希望尤德爵士纪念基金能协助我们未来的领袖在开明而严谨的氛围中研习法律(或法理学),若把这些课题牢记于心,对他们日后履行职责和回应公众关注时定必有莫大裨益。

我谨祝愿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的发展事事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