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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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处管理多项为有经济需要的中、小学生而设的资助计划,包括「学校书簿津贴计划」、「学生车船津贴计划」及「上网费津贴计划」。有关资助计划的详情请按这里

更改资料

  • 转校:请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通知学生资助处(学资处),通知书须详列/附有:

    1. 新学校资料;

    2. 档案编号/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以及

    3. 证明文件副本(如适用)。

  • 搬迁:搬迁后,请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通知学资处,通知书须详列/附有 :

    1. 搬迁日期;

    2. 档案编号/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以及

    3. 住址证明副本(如:租约、水费/电费/煤气费单据等)。

  • 申请人如须更改申请表填报的资料或提供补充资料(例如更新家人资料、新增同住未婚子女等),须于作出变更当日起计30天内去信通知学资处。

  • 通知书须由申请人签署,并注明档案编号或申请人的香港身分证号码,连同证明文件一并送交学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