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
申请资格
学童必须是香港居民,拥有香港居留权、入境权或不附带任何逗留条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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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旅游签证、双程通行证、学生签证、父或母持学生签证或旅游签证来港的学童均不符合资格申领资助;
及
幼稚园幼儿班、低班及高班(即K1至K3班)
学童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年满两岁八个月(即在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及必须在
教育局
辖下注册幼稚园就读幼儿班(K1)、低班(K2)或高班(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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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2019年1月1日或以后出生,即使在2021/22学年稍后期间年满三岁,学童仍不可在2021/22学年申请幼稚园班级的「
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
」,申请人可在2022/23学年提出申请。
该幼稚园必须是提供本地课程的非牟利幼稚园,并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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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可在以下网址查阅2021/22学年每区获准参加计划的幼稚园名单
www.edb.gov.hk
。
或
幼儿中心(0–2岁组)/幼儿中心(2–3岁组)
学童必须在
社会福利署
(社署)辖下的注册幼儿中心(即育婴园、幼儿园或幼稚园暨幼儿中心)接受全日制托管服务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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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幼稚园学童,有关家长如需申领与学前教育有关的资助,他们可向
社署社会保障办事处
申领综援计划下的特别津贴。
为免双重资助,学童若正领取综援的特别津贴以支付幼稚园学费,将不可在同一时段内取得本计划的资助。
步骤
1
概览
步骤
2
一般资料
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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