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以及幼稚园学生就学开支津贴

查询
2802 2345

概览

学生资助处管理两项为有经济需要的学前学生而设的资助计划,包括「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和「幼稚园学生就学开支津贴」。有关资助计划的详情请按这里

更改资料

  • 年中转校/复课:
    已申请/获得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的学生如在学年中转校或复课,家长须尽早经新入读学校递交表格C。此表格亦可向新入读的幼稚园/幼儿中心索取。请注意,学费减免的生效月份是幼稚园/幼儿中心收取表格C的月份或申请学童入学的月份,二者以较迟者为准。

  • 搬迁:搬迁后,请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通知学生资助处(学资处),通知书须详列/附有

    1. 搬迁日期;

    2. 档案编号/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以及

    3. 住址证明副本(如:租约、水费/电费/煤气费单据等)。

  • 申请人如须更改申请表填报的资料或提供补充资料(例如更新家人资料、新增同住未婚子女等),须于作出变更当日起计30天内去信通知学资处。

  • 通知书须由申请人签署,并注明档案编号或申请人的香港身分证号码,连同证明文件一并送交学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