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上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 (NLSPS)

概览

「专上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NLSPS)旨在配合「专上学生资助计划」(FASP),提供贷款以协助就读以自资形式开办并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副学士学位、高级文凭或学士学位程度的课程的合资格学生缴付学费。

更改资料

  • 下列资料如有更改,请立即以指定的更改资料表格通知学生资助处(学资处):

    「更改申请人个人资料通知书」
    (FASP/C/1A)注1
    「更改就读院校/课程资料通知书」
    (FASP/C/1B)注2,3,4
    纸本申请 电子申请 纸本申请 电子申请
    • 姓名
    • 通讯地址
    • 住址
    • 住宅电话号码
    • 其他联络电话号码
    • 银行帐户号码
    • 就读院校
    • 修读课程
    • 就读年级
    • 已缴/应缴学费
    注1:

    当贷款人开始还款后,及未全数偿还贷款、利息、附加费及其他欠款之前,从现址或随后入住的地址迁往别处,应把填妥的 「偿还学生贷款︰更改通讯地址及/或电话号码通知书(SFO 96)」(纸本申请电子申请),交回学资处。

    注2:

    申请人转读的新课程并不适用于申请「NLSPS」,请取消/撤回你的申请。有关申请表格载于「连结、表格及下载 」

    注3:

    若贷款人的就学情况在获发贷款后有改变,请填妥「更改就学情况通知书(SFO303_C)」(纸本申请电子申请)并交回学资处。

    注4:

    若贷款人决定退学/暂时停学/休学或因任何理由未能完成课程,请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

  • 如申请人曾申请任何由学资处管理的专上及大专程度的资助计划(包括「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TSFS)、「全日制大专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NLSFT)、「专上学生资助计划」(FASP)、「NLSPS」及「资助专上课程及专上学生车船津贴」),上述资助计划下的通讯地址亦会依据申请人最近的资助申请内提供的通讯地址一并更新。

  • 如弥偿人的通讯地址/住址或其他联络资料(包括手提电话号码、电邮地址或传真号码)有任何更改,请立即以「更改弥偿人个人资料通知书(FASP/IDM/INFO/C)」(纸本申请电子申请)通知学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