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上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 (NLSPS)

概览

「专上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NLSPS)旨在配合「专上学生资助计划」(FASP),提供贷款以协助就读以自资形式开办并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副学士学位、高级文凭或学士学位程度的课程的合资格学生缴付学费。

申请程序

2023/24学年「NLSPS」已截止申请。详情请参阅「申请截止日期」

  • 一般申请处理流程如下:

    Flowchart PIC
  • 请注意以下于申请各个阶段需要留意的事项:

    • 第一部分︰递交申请前 #

    • 第二部分︰填写申请表 #

      • 申请人须经「学资处电子通—我的申请」网上平台填写及递交「NLSPS」的申请。有关填写及递交网上申请表的详情,请浏览网上申请示范

        网上递交申请并不适用于修读香港都会大学遥距课程的学生。请参阅「FASP及NLSPS补充申请指引」以了解「NLSPS」的申请资格和程序,并填妥「申请表格NLSPS/2A」以作出申请。该补充申请指引及申请表格可于香港都会大学索取。)
      • 递交申请前,请小心核对于申请表上所填报的课程资料及个人资料,确保它们完整及准确无误。
      备注: 网上申请一经递交,不能再作网上修改。如需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资处提出。
    • 第三部分︰递交「声明书」及证明文件 #

      • 请在递交网上申请日期起计七天内,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签妥的「声明书」(如以非数码方式签署)及/或所需证明文件
        • 经网上上载;
        • 邮寄至学资处,地址如下: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
          长沙湾政府合署12楼1204室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学生资助处
          (经办人︰「NLSPS」处理申请组);或
          备注: 为确保邮件能妥善送达学资处,并免却不必要的派递延误或失误,请切记于投寄邮件前支付足额邮资及注明回邮地址。
        • 投递至学资处设于长沙湾政府合署11楼(办公时间内)或地下大堂(办公时间外)的投递箱。学资处的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下午5时45分,公众假期除外。办公时间以外请由长沙湾政府合署侧门经保安岗位入口进入地下大堂。

      • 所有证明文件一经递交,恕不退回。若有需要,请自行保存一份副本或电脑备份以备查阅。
    • 第四部分︰递交申请书、「声明书」及证明文件后 #

      • 如申请表上的资料有错漏,请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
      • 如申请人的财务、法律及居住状况有变动,请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 #
        • 如果出现下述情况,申请人有责任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
          • 申请人提出破产呈请或有人提出与申请人有关的破产呈请;
          • 申请人被法院颁布破产令;
          • 申请人在《破产条例》下已经或正在申请个人自愿安排;
          • 针对申请人破产或就其任何或全部资产委任接管人、管理人、行政接管人、受讬人或其他同类人员的法律程序正在进行或等候进行或可能提出;或
          • 申请人有意离开香港逾三个月或移居外地。学资处收到通知后,除非已就贷款的还款安排与贷款人达成协议,或信纳他们有能力继续按原来还款安排偿还贷款,否则学资处可要求他们立即全数偿还尚欠的「NLSPS」贷款余额、利息、逾期利息(如有)、行政费(如有)和任何追讨费用开支。
      • 如申请人的修学情况有变动,请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 #
        • 如申请人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以便学资处跟进,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发放「NLSPS」贷款予申请人:
          • 不再是经本地评审课程的注册全日制学生;
          • 决定退学/暂时停学/休学或因任何理由请假;
          • 更改修读的课程或转校;或
          • 无须缴交2023/24学年的全额学费。
      • 学资处会复核有关申请,并视乎需要调整贷款额。
      • 任何多付的「NLSPS」贷款,应按学资处的要求立即退还。
    • 第五部分︰收到申请结果通知书 #

      • 「NLSPS」及/或「专上学生资助计划」(FASP)的申请人会按其个别情况于不同时间收到「NLSPS」的申请结果通知:
        只申请「NLSPS」 #
        • 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提供的资料齐备,学资处一般会:
          • 在发出「接获申请通知书」后三个星期内;或
          • 于七月中旬以前,当本学年的个人终身贷款限额确定后,

          向申请人发出「NLSPS申请结果通知书」,以日期较后者为准。

        • 在下述的情况下,申请的审核时间可能会较长︰
          • 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齐备或与证明文件不符;或
          • 学资处需与申请人、其所属院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其他决策局/部门,或其他机构联络,以索取所需资料。
        只申请「FASP」 #
        • 即使申请人没有申请「NLSPS」,学资处会在有关的「FASP申请结果通知书」内,同时告知他们在「FASP」及「NLSPS」(如有)下获批的资助及/或贷款额。
        • 如申请人希望接受「NLSPS」的贷款,请于「FASP申请结果通知书」中指定的日期或之前,将所需文件递交至学资处。详情请参阅「接受贷款」
        • 如申请人希望尽早申请及得知可获发放的「NLSPS」贷款,必须另行递交「NLSPS」的申请以作审核。
        已申请「FASP」,并在获悉「FASP」的申请结果之前已另行递交「NLSPS」申请 #
        • 在申请人获悉「FASP」申请结果之前,学资处将无法确定他们按「NLSPS」可借取的贷款额。
        • 在这种情况下,学资处会发信询问申请人是否接受一笔最多等同其应缴学费的「NLSPS」贷款。如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接受此笔贷款,学资处在他们获悉「FASP」的申请结果后,可能需要适当调整其先前获得的「NLSPS」贷款额。有关调整的细则及详情请参阅「NLSPS申请指引(NLSPS/1A)」第10段。
      • 申请人必须核对于「NLSPS申请结果通知书」或「FASP申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只申请「FASP」并获提供「NLSPS」贷款的申请人)上列载的资料。如有任何差异,请立即以指定的更改资料表格通知学资处,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副本。详情请参阅「更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