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取消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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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递交的取消发放「NLSFT」贷款申请或不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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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学资处已安排或正安排发放「NLSFT」贷款,有关贷款发放将不能取消。贷款人须对已/将发放的「NLSFT」贷款及累计利息负上责任,并须向学资处偿还已/将发放的「NLSFT」贷款及累计利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因追讨该等款项而引致的费用。贷款人因此可选择提前偿还「NLSFT」贷款。
逾期递交的取消发放「NLSFT」贷款申请或不获受理。
如学资处已安排或正安排发放「NLSFT」贷款,有关贷款发放将不能取消。贷款人须对已/将发放的「NLSFT」贷款及累计利息负上责任,并须向学资处偿还已/将发放的「NLSFT」贷款及累计利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因追讨该等款项而引致的费用。贷款人因此可选择提前偿还「NLSFT」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