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截止日期
递交申请书的截止日期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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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申请人能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基于其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而不能在2024 年 1 月 12 日或之前递交申请,例如修读的课程在申请限期后开始,或家庭经济状况在近期经历重大变化而导致严重经济困难,否则学生资助处(学资处)不会处理过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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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24学年修读新的经评审课程的学生,请在新课程经评审的一个月内递交网上申请。如有疑问,请向院校查询。在任何情况下,你的申请必须在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递交本处。
学资处不会处理在2024年3月31日之后收到的2023/24学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