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还款

  • 再延长免息延迟偿还学生贷款安排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已批准将现时免息延迟偿还学生贷款的安排,由2024年4月1日再延长一年至2025年3月31日,详情请按此

  • 学生贷款人须于毕业或课程正式完结后开始偿还贷款,直至贷款连累计利息悉数清还为止。还款期一般于毕业或课程正式完结该年的12月1日开始。首期还款到期日一般毕业翌年1月1日或7月1日(如选择延期开始偿还贷款)。(适用于「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专上学生资助计划」及「全日制大专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

    • 如在毕业或课程正式完结后个月仍未收到开始偿还贷款通知书要求还款通知书,学生贷款人须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生资助处(学资处)。

  • 为便利贷款人妥善管理财政,如贷款人在学资处管理的其他资助/贷款计划下没有任何按季还款帐户,并按各贷款计划借取贷款的贷款人须按月还款。学生贷款人须在15年内(「还款期」)均分180期(以一个月为一期)在学资处同意的较短还款期内以按月等额还款方式,全数偿还贷款和累计利息。 #

    1. 适用于「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及「专上学生资助计划」的详细资料

      如学生贷款人:

      • 不再是修读认可课程的注册全日制学生;
      • 退学/暂时停学/终止学业休学;
      • 由获发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或专上学生资助计划贷款的院校转往另一间院校就读;
      • 任何原因未能完成课程,

      们需要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并一过偿还或以等额方式分期偿还贷款。如分期还款,学生贷款人须在修订还款期内分期偿还贷款连累计利息有关利息按年息1%计算贷款的还款期长短还款期开始日还款安排,由学资处决定。

    2. 适用于「全日制大专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的详细资料

      如学生贷款人:

      • 不再是修读认可课程的注册全日制学生;
      • 退学/暂时停学/终止学业/休学;
      • 由获发全日制大专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的院校转往另一间院校就读;或
      • 由于任何原因未能完成课程,

      们需要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并一过偿还或以等额方式分期偿还贷款。如分期还款,学生贷款人须在修订还款期内分期偿还贷款连累计利息,有关利息按贷款计划当时的年利率计算贷款的还款期长短、还款期开始日及还款安排,由学资处决定。

    3. 适用于「专上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的详细资料

      学生贷款人须于毕业或课程正式完结后或首次发放贷款后满年的时间以最早的日期为准)开始偿还贷款,直至贷款连累计利息悉数清还为止。

      如学生贷款人:

      • 不再是经本地评审课程的注册全日制学生;
      • 退学/暂时停学/终止学业/休学;
      • 由获发专上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的院校转往另一间院校就读;或
      • 任何原因未能完成课程,

      们需要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并一过偿还或以等额方式分期偿还贷款。如分期还款,学生贷款人须在修订还款期内分期偿还贷款连累计利息,有关利息按贷款计划当时的年利率计算贷款的还款期长短、还款期开始日还款安排,由学资处决定。

    4. 适用于「扩展的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的详细资料

      学生贷款人须于下列情况下开始偿还贷款,全数偿还贷款和累计利息:

      • 已毕业;或
      • 已完成有关课程/科目;或
      • 已取得完成有关课程所需的学分/学科单元;或
      • 已从香港都会大学的科目取得完成课程所需的学分;或
      • 自首次获得与该课程有关的贷款日起计算六年后;

      以最早者为准。

      假如学生贷款人:

      • 已决定退学/终止学业/暂时停学/休学;
      • 转校/更改修读课程;
      • 不论任何原因未能完成有关课程/科目;
      • 所就读的院校不论任何原因而未能提供有关课程他们;或
      • 不论任何原因而不再是该院校或该课程的合资格学生,

      而学生贷款人申请的贷款已发放他们或学资处已发出支票他们[抬头人为他们所就读院校或其课程主办者/本地代办机构(如适用)],们需要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并一过偿还或以等额方式分期偿还贷款。如分期还款,学生贷款人须在修订还款期内分期偿还贷款连累计利息,有关利息按贷款计划当时的年利率计算贷款的还款期长短、还款期开始日及还款安排,由学资处决定。

      如学生贷款人获得「持续进修基金」课程费用发还或「应用教育文凭」/「毅进文凭」/「指定夜间成人教育课程资助计划」课程学费发还,学资处可在学生贷款人获发还费用当日,把发还款项用作抵销学生贷款人在「贷款计划」下的款项。尚欠的贷款(如有)和累计利息,将须按照前述的还款方法偿还。详情请参阅申请指引(ENLS 140C)第6段

  • 学生贷款人可使用学资处电子通」提供算机,估算大约的还款额。

  • 如欲申请提早偿还部分/一次过偿还贷款或更改贷款的还款期,可以邮寄、传真、电邮或透过学资处电子通(「学资处电子通」只适用于申请提早偿还部分/一次过偿还贷款) 提出要求。口头要求概不受理。

    1. 有关各资助/贷款计划申请提早偿还部分/一次过偿还贷款或更改贷款的还款期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