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的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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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的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ENLS)旨在提供贷款予在香港修读指定的专上∕持续进修及专业教育课程的合资格学生,协助他们缴付学费。

最高贷款额及终身贷款限额

最高贷款额
  • 在2023/24学年,申请人从扩展的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ENLS)可取得的最高贷款额为:

    1. 相等于申请人在该学年应缴学费的总额;及
    2.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多于12个月的应缴学费;及
    3. 不得超逾下文列明的终身贷款限额或其所剩余额。


  • 请细阅以下各类课程的最高贷款额及条款

课程种类 最高贷款额
(一) 常规课程 (不包括在12个月内缴付多于两期学费的深造(研究式)课程)
  • 申请人申请的贷款额必须相等或不多于任何一个学期/分期或任何学期/分期组合的应缴学费。
(二) 学分制的课程 (根据所修读学分或学科单元而计算学费))
  • 申请人申请的贷款额必须相等或不多于申请人递交申请时所选修学分或学科单元的应缴学费;
  • 假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因增修学分或学科而须缴交额外学费,并希望申请贷款以缴付此笔额外学费,则不论原先的贷款申请是否已获批核,申请人必须为额外增加的应缴学费递交另一份申请及缴付行政费;以及
  • 假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因减修学分或学科而须缴付较已申请/获批的贷款额为低的学费,申请人必须于贷款发放日的最少8个工作天前(发放日当天不计算在内)以书面通知学生资助处(学资处)更正贷款额。如学资处没有收到申请人的更改通知并将多于应缴学费的贷款发放予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归还多付的贷款予学资处。申请人应留意该笔发放予他们之贷款的利息将会由发放日起即时开始计算。
  • 除非申请人能提供由院校或其课程主办者/本地代办机构(如适用)发出的文件,证明申请人于同一学年全年将修读的学分/学科单元的数目,否则申请人必须就每个学期递交个别的申请。
(三) 深造(研究式)课程 (哲学硕士或博士学位课程)

任何学年的全年学费分成两期或以上的期数缴付;或

以后各期的学费尚待通知;或

每个学期的学费并不相等。
  • 除非申请人能提供由院校或其课程主办者/本地代办机构(如适用)发出的文件,证明申请人于同一学年全年的应缴学费期数及金额,否则申请人必须就每期应缴学费递交个别的申请;以及
  • 申请人申请的贷款额必须相等或不多于该期应缴学费。
(四) 夏季课程
  • 假如申请人较早前递交的申请并未包括夏季课程,申请人必须递交个别的申请;以及
  • 申请人申请的贷款额必须相等或不多于申请人递交申请时所选修科目的应缴学费。
(五) 同一申请内所包括的任何学期/学科的组合
  • 申请人申请的款额必须相等或不多于任何一个学期/学科或任何学期/学科组合的应缴学费。
(六) 任何未能归纳于上述类别的课程
  • 申请人必须为每期应缴学费递交个别的申请;以及
  • 申请人申请的贷款额必须相等或不多于该期的应缴学费。
终身贷款限额
  • 「ENLS」下设有个人终身贷款限额。有关限额于2023/24学年为港币398,300元。

  • 由2012/13学年起发放的贷款将被计算于该终身贷款限额,该限额不属循环性质,亦不会因任何已偿还贷款而获重新计算。

  • 合资格学生可借的贷款额不得多于上述的应缴学费的总额,亦不得超逾终身贷款限额或其余额(以审批贷款当日计算)。 倘若申请人已耗尽其终身贷款限额或其所剩余额,学资处将不会再考虑该申请人提交的贷款申请。

  • 如全日制大专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NLSFT」及专上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NLSPS」的合并终身贷款限额未足够让合资格学生完成修读首个达至学士学位程度的课程,学生可申请使用其于「ENLS」下的终身贷款限额,上限为港币100,000元。在此情况下,有关学生在「ENLS」下的终身贷款限额将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