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的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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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的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ENLS)旨在提供贷款予在香港修读指定的专上∕持续进修及专业教育课程的合资格学生,协助他们缴付学费。

利息及行政费

利息

  • 「ENLS」是以收回全部成本的基础运作。贷款人须为所借取的贷款缴付利息。

  • 利息由「ENLS」贷款发放日开始计算,在学期间亦计算利息,直至全数偿还贷款为止。利息按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当时的年利率计算。

  • 免入息审查贷款年利率以「无所损益」为基础计算(现时「无所损益」利率订于比发钞银行的平均最优惠贷款利率低3.538厘的水平),再加一个风险调整利率,以抵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放无抵押贷款的风险。「无所损益」利率会在每月月底检讨,如有任何调整,调整后的利率会于下月首天开始生效。风险调整利率自2012/13学年起调低至零。

  • 有关现时生效的「ENLS」利率,请参阅「ENLS的利息及行政费

行政费

  • 学生资助处(学资处)每学年会就每宗申请每个贷款帐户收取行政费,以收回处理申请和管理「ENLS」的全部成本。

  • 行政费会在递交申请时及其后每年收取,直至「ENLS」的贷款连利息悉数清还为止。

    • 递交申请前
    • 发放贷款后

      • 学资处每学年会向每个贷款帐户收取行政费并于每年12月1日记帐。如贷款帐户于12月1日或以后仍有结欠,即须于翌年1月1日缴款单到期日或之前缴交行政费。
      • 在一般情况下,在还款期开始前,贷款人不会收到缴款单,因此贷款人在修读课程期间累计应缴的行政费,须于还款期开始后首张还款到期日为1月1日的缴款单内收取(如贷款人选择延期开始还款,累计的行政费会在下一年1月1日到期的缴款单内收取)。如贷款帐户的还款期于开始偿还贷款该年的12月1日或之前完结,贷款人在修读课程期间累计应缴的行政费,会于还款期开始后的首张缴款单内收取。换言之,上述缴款单可要求贷款人偿还多于一年的累计行政费。
      • 一般而言,学资处会以课程为单位,以开立不同的贷款帐户,每个帐户的利息及行政费会独立计算。如申请人就同一课程根据「ENLS」和学资处管理的其他资助/贷款计划获得贷款,学资处会在每个计划下开立贷款帐户。合并不同课程的帐户或不同贷款计划的帐户的要求,概不受理。
      • 留意有关行政费的收费安排。如在11月30日或以前一次过清还「ENLS」贷款,可节省随后一个学年的行政费。
  • 行政费为定额费用,不会按比例收取,亦不得分期缴交。已缴的行政费,概不退还,亦不得转至其他帐户

  • 行政费会定期检讨。下列为申请人在「ENLS」下于2023/24学年应缴的行政费:
学生 每次申请 附注
下列院校学生:
  •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教资会) 资助的院校*
  • 职业训练局辖下的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及香港知专设计学院
港币260元 费用包括特区政府收取的行政费港币180元,及申请人所就读院校就每宗申请收取的一次性手续费港币80元
下列院校学生:
  • 香港都会大学(包括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
  • 教资会资助院校的专业进修学院/职业训练局辖下其他机构成员
  • 应用教育文凭/毅进文凭
  • 其他合资格院校/课程提供者
港币180元 --
*

教资会资助的院校包括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岭南大学及香港教育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