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以及幼稚园学生就学开支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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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处管理两项为有经济需要的学前学生而设的资助计划,包括「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和「幼稚园学生就学开支津贴」。有关资助计划的详情请按这里

申请程序

  • 申请人可透过电子或纸本方式递交申请。使用电子表格节省时间、灵活方便,亦能促进环保。申请人可利用桌面电脑或流动装置(如智能电话)随时随地于网上递交申请;亦可暂存未完成的电子表格,以便日后继续填写。

  • 为方便申请人申领学前学生资助,学生资助处(学资处)已将两个学前学生资助计划(即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幼稚园学生就学开支津贴),在申请表上合并为一个选项。申请人只须选择一个选项,若评定为符合资格,幼稚园学童可获上述两项学前学生资助,而接受全日制幼儿中心讬管服务的学童则可获学费减免(幼稚园学生就学开支津贴则不适用)。

  • 学资处会约于2023年7月初起经幼稚园/幼儿中心向新申请人派发申请表格及「学校证明书」,他们亦可于网上填写电子表格。有意在2023/24学年申请学前学生资助的新申请人应尽快将填妥的申请表格经网上递交或直接寄回学资处,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填妥的「学校证明书」呈交入读学校办理。

  • 申请须按年提出,申请处理流程可见以下时间表:

    1. 申请处理时间表 — 持续申请人

      (即在2023年5月1日或以前,成功申请2022/23学年学前学生资助的申请人*

      注 :
      *

      申请人如 (i)子女将于2023/24学年升读小一或 (ii) 在2022/23学年曾成功申请中、小学生资助,请参考适用于「中、小学生资助」持续申请人的申请处理时间表

    2. 申请处理时间表 — 其他申请人

      (包括新申请人,以及在2023年5月1日或以前不曾获发2022/23学年学前学生资助的申请人)

  • 其他申请人包括新申请人请按此填写电子申请表格及参阅相关申请文件,或下载表格以纸本方式递交申请。

  • 请注意,学费减免的生效月份是申请人递交申请表格或申请学童入学的月份,二者以较迟者为准。

  • 如果学生已在原来就读的幼稚园/幼儿中心获某个月份的学费减免款项,则不会在新入读的幼稚园/幼儿中心获得同一个月份的学费减免款项。

  • 在审批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接获学资处通知需要补交证明文件。如申请人需要提交宣誓声明文件,学资处可为其提供宣誓声明服务,但申请人必须先作预约以确定日期、时间及地点。学资处为申请人办理宣誓声明服务的办事处地点如下:

    • 九龙启德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5楼; 或

    • 九龙旺角道1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12楼

  • 申请人如对申请资格及程序或宣誓声明服务有查询,可致电学资处热线(电话 : 2802 2345),或致函学资处(地址:尖沙咀邮箱968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