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截止日期
- 旧生:请按照申请时间表于建议的时段内递交申请书。
- 新生:有关递交申请书的安排将于2026年8月公布。
- 假如申请人就读在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期间开课的经评审课程(就读遥距课程的学生除外),申请人应申请2026/27学年的资助。所有申请必须于2027年1月15日或之前递交。
- 除非基于个别申请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以致未能在2027年1月15日或之前递交申请,例如有关申请人就读的课程在2027年1月15日后才开始,或其家庭经济状况在近期经历重大变化而导致严重经济困难,否则学生资助处(学资处)不会处理于2027年1月15日后收到的逾期申请。申请人如因这类情况而需递交「FASP」的逾期申请,须就有关情况提供证明文件。
- 学资处不会处理在2027年3月31日之后收到的2026/27学年申请。